
索引号: | 123456/2021-13131 | 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崇川政办发〔2021〕71号 | ||
成文日期: | 2021-06-18 | 发布日期: | 2021-06-18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川区城市既有房屋结构安全和外立面墙砖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
各街道办事处,崇川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各相关单位,市驻区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城市既有房屋安全管理,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根据市统一部署,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将《崇川区城市既有房屋结构安全和外立面墙砖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实施方案,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崇川区城市既有房屋结构安全和外立面墙砖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18日
崇川区城市既有房屋结构安全和外立面墙砖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既有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25号)和《南通市城市既有房屋结构安全和外立面墙砖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通住建物〔2021〕83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城市既有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深入推进城市既有房屋结构安全和外立面墙砖隐患排查整治,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刻吸取“3·7”福建泉州、“8·29”山西襄汾等坍塌事故教训,坚持条块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把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把学习提高与狠抓落实、把压紧压实责任与细化实化措施贯穿全过程,深入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排查整治,着力建立完善长效监管工作机制。
二、目标任务
坚持对安全隐患“零容忍”的整治态度,按照“属地管理、规范使用、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确保安全”的原则,对既有房屋逐幢排查、建档立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分类分级整治各类隐患,突出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职责,落实危房治理属地责任以及产权人主体责任,加强既有房屋日常检查、排查、巡查,加快完善既有房屋安全治理体系,建立健全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切实提升房屋安全管理水平。
三、排查重点
1.2000年以前老旧房屋、砖混结构建筑;
2.群众多次反映或投诉可能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房屋;
3.厂房、宾馆、酒店、商场、菜场、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等公共建筑;
4.既有房屋外立面墙砖(幕墙)。
四、责任分工
(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街道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城市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利用网格化机制,抓好组织实施。
(二)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教体、卫健、文旅、商务、市场监督管理、民政、退役军人、国资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学校、医疗卫生机构、文体场馆、景区、车站、商场、宾馆、饭店、集贸市场、养老和福利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干休所、国有控股企业等公共建筑的排查整治。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城市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相关工作。
(三)区住建局负责对城市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统筹推进、综合指导。
五、时间安排
(一)部署动员阶段(即日起至2021年6月中旬)。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开展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入分析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本部门和单位房屋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广泛宣传发动,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部署安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城市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小组成员单位及职责;组建技术专家组,明确排查标准,强化技术支撑;组织城市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宣传发动,指导推进排查整治工作。
(二)排查建档、评估筛查阶段(2021年6月中旬至6月底)。各街道组织实施辖区内排查整治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对行业领域内房屋和单位自管房屋开展全方位、全领域、全覆盖的房屋安全排查工作。采集完善房屋基础信息,建立“一幢一档”数据库并分类汇总。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开展分类梳理,按照房屋概况、年限、结构形式、使用情况及受损原因等,初步分为完好、基本完好、一般损坏房屋、严重损坏房屋4种类型。根据分类梳理的情况,组织邀请专家或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疑似危房进行筛查评估,并出具相应评估意见或报告。
(三)分类治理阶段(2021年7月至12月)。根据评估结果,分类分级实施综合治理:
1. 对鉴定或评估机构认定为一般损坏房屋,各地以及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产权人加强房屋日常检查、巡查;厂房、宾馆、酒店、医院、养老院、菜场等大体量公共建筑,采用“人防+技防”模式,加强日常监测,确保房屋安全。
2.对鉴定或评估机构认定为严重损坏房屋,各地以及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房屋安全责任人尽快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落实后续处置措施;公共建筑在房屋安全鉴定结论出来前,责令其停止使用。
3.对群众反映投诉较为突出的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由所在街道牵头,联合多部门开展整治,及时督促房屋安全责任人消除安全隐患,对拒不整改或已造成房屋建筑损坏的,由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四)常态管理阶段(2021年12月以后)。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网格、行业主管部门、物业服务企业等的前哨作用,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明确专属网格员,落实房屋日常巡查检查、备案管理、安全消险机制,实施动态实时监管,发挥“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的社会治理优势,形成房屋安全领域共建共治共享的工作格局。
六、工作要求
(一)统筹推进,强化组织领导。建立组织推进体系,成立城市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为小组成员,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区住建局分管负责同志为办公室主任,统筹协调全区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街道也相应成立工作专班,各部门和单位均明确专人负责排查整治工作。以“属地为主、条块结合、专人负责”的要求,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横向到边、竖向到角,全覆盖、无死角,全面摸排,对既有房屋排查做到底数清、数据明,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全面排查,实施重点推进。一是突出排查重点。重点检查2000年以前老旧房屋、群众多次反映或投诉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擅自拆改及改变原有性质的厂房等。根据既有房屋排查结果,采集完善房屋概况、使用情况、损坏情况、安全评价等基础信息,建立“一幢一档”;加强部门协调,打破信息孤岛,实现信息共享。二是分类分级治理。对排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疑似危房,安排专人加强日常巡查监管,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实行闭环管理;对经鉴定为C级和D级的危房,建立完善“一房一册”,制定监管方案,落实责任主体,实行常态化监管。对应停止使用和整体拆除的,要及时疏散和安置好人员,设置警示标识;对暂时无法消除隐患的,要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大监测巡查频次,严密监测和管控,完善应急预案,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对已停用和荒废的危房,要采取封存措施并跟踪监查,确保防护到位。
(三)健全机制,落实常态监管。坚持三大房屋安全监管机制,实现常态化、网格化、数据化管理。一是巡查检查机制。落实疑似危房月巡查、C级危房周巡查、D级危房日常巡查;二是档案管理机制。巡查检查、评估鉴定、相关许可手续和行政执法处罚等留档留痕,按照“一幢一档”、“一房一册”要求建立完善房屋基础档案和危房监管台账。三是危房销号机制。明确房屋产权人为房屋安全责任人,承担危险房屋安全消险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危险房屋消险治理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各自行政领域及系统内涉及自有产权、未纳入转改制单位和房改房等危险房屋消险治理工作;各地、各部门和单位强化资金、政策等各项要素保障,协同解决危房消险中涉及部门职能交叉问题以及重难点问题。
附件:
1. 城市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职责
2.既有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检查表
3.既有房屋外立面墙砖(幕墙)安全隐患检查表
《崇川区城市既有房屋结构安全和外立面墙砖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