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0]42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通政办发[2020]79号)精神,崇川区围绕19个试点领域信息(其他7个领域,区本级无相关职能),对照公开标准指引,结合区、街两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认真梳理公开事项,积极公开各类信息,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保障群众获取信息更方便、更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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