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通市任港实业有限公司的任港工业园区10号楼屋面改造工程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对任港工业园区10号楼屋面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后审。
2、南通新江海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任港工业园区10号楼
(2)工程规模:总投资约15.3万元
(3)计划工期:施工总日期为45日历天
4、本次招标工程共分壹 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任港工业园区10号楼屋面拆除清理及屋面防水等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以上资质 ;
(2)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6、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后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须提供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的有效劳动合同;
(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起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或在崇川区范围内有在建工程的,虽然未正式竣工验收但工程确已完工的,必须有由建设单位出具“工程已完工,同意项目经理参加其他工程招投标活动”的证明的。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8、本工程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无需另行进行网上报各,各投标人须于2020年9月14日15时以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南通市任港街道516室,并在2020年9月14日15时开标。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300元招标文件相关费用,售后不退。若不符合此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材料从本公告附件下载;招标文件、修改、补充、图纸、招标控制价公布的网址及栏目: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www.chongchuan.gov.cn)-公告公示栏。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所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11. 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且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及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招标人:南通市任港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先生电话:81106371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新江海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柴九玲 电话:18012880304
日期: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