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崇川区投资促进局
南通市崇川区投资促进局机构职能
来源: 投资促进局三定方案 发布时间:2023-12-27 10:45 累计次数: 字体:[ ]

区投资促进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投资促进的方针政策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投资促进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分析研究产业形势,研究国家、省、市产业发展政策和开放型经济(外资)新体制,拟订全区投资促进工作的战略、目标、政策和配套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投资促进统筹协调、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区投资促进工作计划和招商引资考核办法的拟订,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区投资促进工作的督查管理、业务指导、考核统计工作;负责全区投资促进综合分析,定期通报全区投资促进工作进展情况。

(三)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区的外商投资工作,拟订、落实和执行全区外商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鼓励政策;研究全区外商投资情况并上报动态和建议;负责指导、协调、管理全区利用外资工作;负责全区利用外资的组织推进和考核督查工作;负责对全区重大外商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的调查和跟踪;负责利用外资的统计和政策咨询工作,研究提出改善投资环境的建议;牵头组织全区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工作。

(四)负责全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论证、跟踪、协调、服务等工作,会同各街道(园区)开展项目的洽谈等工作。牵头服务外商投资重大项目,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企业生产运行中的有关问题。负责与其他国家(地区)政府经济部门、各类投资促进机构及国内外知名企业的联系。根据全区产业发展规划,承担区投资促进项目库及信息库的建设工作。

(五)负责为意向投资者提供各类投资政策以及有关办事程序的咨询,指导其按照要求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组织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的监督检查。

(六)负责策划、开展我区在国内外组织的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及其宣传、推介工作。负责全区海外招商引资网络的建设与管理。

(七)负责全区招商引资队伍的业务培训,负责全区招商队伍的统筹管理工作。

(八)代表区政府受理、协调和处理投资者投诉事项。

(九)承担区重大产业项目招商推进办公室和招商引资暨项目建设考核推进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投资促进局负责项目的前期招引、落地服务,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全区项目的统筹推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