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办公室工作职责
1、承担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议、主任会议和常委会党组会议的会务工作;
2、根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决定和安排,联系协调各工作机构的工作;
3、负责机关的文电、收发、传阅、档案、机要、文印、通讯和车辆管理工作;
4、负责机关的人事管理;
5、承担区人大常委会有关文件的起草工作;
6、负责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参加各项活动的组织安排;
7、负责机关行政后勤事务、安全保卫及外地来客的接待服务工作;
8、负责离退休老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9、办理区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南通市桃坞路44号前楼四楼
联系电话:0513-8506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