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市崇川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兴石花园及翡翠沁园幼儿园办公室家具采购及安装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磋商响应。
一、项目名称:兴石花园及翡翠沁园幼儿园办公室家具采购及安装项目;
二、项目预算:兴石花园:人民币17.1480万元;翡翠沁园:人民币15.2340万元,合计32.3820万元。
三、项目需求:兴石花园及翡翠沁园幼儿园办公室家具采购及安装项目,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三章;
四、供应商资格: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参与竞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且是有能力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采购物的产品生产厂家或经销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家具的生产或销售。
特别提醒:
(1)供应商须携带要求的资格、技术材料原件【见第二章第八条中A、磋商响应资料原件包】供磋商小组资格审查及技术评审用。因携带原件不全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供应商须认真对照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条款,如完全符合资格要求的,才能参与磋商响应;如不完全符合资格要求,故意参与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其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料经查实为弄虚作假的,将在南通市政府采购网“曝光台”公开。
五、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的单位,请于本公告日起至开标截止前,到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公告附件中下载本项目的磋商文件。
六、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接收人:代理机构;
2.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8月22日14时30分前。
3.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地址:南通市濠东路15号(原南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楼,南通市崇川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4.项目样品出样地点:南通市濠东路15号(原南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大院内,请各投标人提前将样品送至指定地点并派专人进行妥善看管,样品发生任何损坏、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概不负责。
七、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45个日历天(从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算起)。
八、开标、评标
1.开标时间:2020年8月22日14时30分;开标地点:南通市濠东路15号(原南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楼,南通市崇川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采购人将委托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项目的磋商。3.资格审查时间:开标结束后当即开始。资格审查地点:南通市濠东路15号(原南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楼,南通市崇川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4.评标时间:资格审查结束后当即开始;评标地点:南通市濠东路15号(原南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楼,南通市崇川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九、磋商保证金:本项目磋商响应供应商须交纳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元)。
十、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合同总价款的5%,中标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凭“成交通知书”和已经汇至采购人账上的“履约保证金”凭证,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2、中标人在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该项目且通过终验收后,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3、由于中标人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的情况,采购人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人亦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还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一、联系方
1、采购人
单位单位;南通市崇川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倪先生
联系电话:0513-55088661
2、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A座801室;
联系人:顾新春;
联系电话:18912268922;
邮箱:ntcjzb@126.com。
十四、磋商公告期限
自磋商公告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南通市崇川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8月5日
特别提醒:在疫情防控期间严格执行登记问询制度,请参本项目交易活动的人员(每家投标单位只允许授权委托人一人进场),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规范佩戴口罩,接受实名登记,自觉服从和配合现场工作人员调度安排。 交易活动现场注意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减少逗留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