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川区教体局北片小学、幼儿园食堂(豆制品)食材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来源: 教体局 发布时间:2022-05-23 16:23 累计次数: 字体:[ ]

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市鹤涛小学(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崇川区教体局北片小学、幼儿园食堂(豆制品)类食材采购项目(二次)组织公开招标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崇川区教体局北片小学、幼儿园食堂(豆制品)类食材采购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预算:本项目资金来源为师生代办费。

四、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1、标的物:豆制品。

2、供应量:学年总需求量约8万公斤,以实际配送数量为准。

3、送货地点:使用学校指定地点。

4、服务时间:供货合同约定的供货日期起至2023年7月底,供货期内中标人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五、最高限价:70%(折扣率报价)(投标折扣率大于70%的作无效标处理。例如:①投标报价为70.01%,则视为无效报价,其投标文件无效;②投标报价69%,为有效报价。)。

六、潜在的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投标人其它资格要求:

3、投标单位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两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参见第八章),被授权人为投标人正式人员证明材料【提供①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②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人为其缴纳2021年10月-2022年3月连续六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清单复印件】。

5、投标人无食品安全事故,且无经营劣迹或不良诚信行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投标人是生产厂商的,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是销售商的,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所有产品供生产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7、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有产品的《投标产品表》(详见第八章,核心产品必须明确品牌)及所投产品(除面筋外的所有产品)原材料中黄豆(大豆)为非转基因产品的检测报告(同一品牌、同一厂家生产的产品仅须提供一份检测报告,不同品牌、不同厂家生产的产品应提供对应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本项目核心产品(五香茶干、豆腐)品牌必须完全一致,即同一投标人投标所用五香茶干、豆腐品牌必须一致,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8、投标人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9、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此处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组成及格式》中的资格审查文件要求。

请投标人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开标过程中,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件为虚假或伪造,或者其他人员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参与投标,一经发现则取消投标人资格,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报相关部门后将其列入黑名单,视情公布在相关网站。

非采购人原因成交人放弃中标资格的,报相关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视情公布在相关网站。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由此带来可能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七、投标

1、投标人须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的资格、技术、商务报价的各项要求条款,结合项目需求提供投标文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如有各项投标资料经查实为弄虚作假的,将报相关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

2、投标文件的递交

(1)接收人:采购代理机构;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开始时间:2022年6月16日14时00分(以开标室投影仪显示时间为准);

(3)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南通市江海大道北729号和丰大厦B座1楼政务中心开标室(1),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一式二份,一份装订在资格审查文件中,另一份在投标时随身携带。

特别提醒:南通市江海大道北729号和丰大厦B座停车位有限,请各潜在投标人合理选择交通工具,或提前到达投标地点。

因目前仍属于新冠疫情防控阶段,故只允许每个投标单位的1名人员进入开标现场。请各投标代表做好自身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同时还须接受崇川区便民服务中心及开标现场工作人员的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登记,检查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证明等)。

南通市域以内投标单位进入开标现场的人员须出示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报告,南通市域以外(如上海、苏州等地)投标单位进入开标现场的人员须出示24小时以内核酸检测报告。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同时提供有效核酸检测报告(电子或纸质,阴性),供招标代理机构核验,未提供或未提供规定的核酸检测报告的,不得进入开标现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

若投标单位进入开标现场的人员的健康码为黄码、红码、行程码带“*”,不得进入开标现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

若开标当日,南通市防疫部门有最新规定且高于上述标准,则以开标当日南通市防疫部门的规定为准。

投标人自行考虑新冠疫情带来的影响,其相关风险和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开标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南通市江海大道北729号和丰大厦B座1楼政务中心开标室(1),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九、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资格审查地点:南通市江海大道北729号和丰大厦B座1楼政务中心评标室(1),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评标委员会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项目的评标。

十、评标

1、评标时间:资格审查结束后;

2、评标地点:南通市江海大道北729号和丰大厦B座1楼政务中心评标室(1),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

十一、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中标后的履约保证金转到使用方账户。

2、履约保证金金额:用餐人数2000人以下的1000元;2000人以上的2000元。

3、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中标人凭“中标通知书”及已经汇至使用方账上的“履约保证金”凭证与使用方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或未能与片区内所有学校签订合同的,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4、中标人在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该项目合同并通过项目履约年度考核至服务期满后,使用方凭中标人提交的申请,一次性无息退还该合同项目的履约保证金。

5、由于中标人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的情况,履约考核不合格的,使用方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或部分不予退还,同时采购人亦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中标人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通市鹤涛小学

地址:幸福街道幸福村3组

采购人联系人:江主任/顾主任联系电话:0513-85797072

代理机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星城路299号

联系人:朱一仁 联系电话:18068996360

邮箱:690206903@qq.com

十三、招标公告期

1、本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的公告期为公告之日后起的5个工作日。

2、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www.chongchuan.gov.cn)公告公示栏上发布,敬请留意。

3、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本次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的投标人须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4、投标人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或中标人,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5.23【招标文件】崇川区教体局北片小学、幼儿园食堂(豆制品)食材采购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