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崇川区财政局“2020年小学教育项目经费整体评价”绩效评价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 南通市崇川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3-03 10:42 累计次数: 字体:[ ]

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市崇川区财政局(以下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就南通市崇川区财政局“2020年小学教育项目经费整体评价”绩效评价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崇川区财政局“2020年小学教育项目经费整体评价”绩效评价项目;

二、项目编号:JSKJ202106(JC05);

三、项目预算:13万;

四、项目需求:详见第三章;

五、服务期:自成交公告结束之日起至受托项目评审结束止。

六、潜在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必须提供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提供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除外)的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如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响应的,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的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响应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项目组成员2020年8月-2021年1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5、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仍参与磋商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响应供应商作无效磋商响应处理。

七、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磋商开始时间:2021年3月 18 日9时30分。

八、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南通市青年中路128号崇川区便民服务中心3楼314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通市崇川区财政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唐女士;

联系电话:0513-69985062,13515200369;

代理机构: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北朱家园路28号佳成大厦三楼;

联系人:蒋惠;

联系电话:0513-85110636,13912280232;

邮箱:401170759@qq.com。

十、磋商的公告期限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的公告期限为公告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www.chongchuan.gov.cn)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3.3竞争性磋商文件 南通市崇川区财政局“2020年小学教育项目经费整体评价”绩效评价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