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456/2023-01704 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通知
发布机构: 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崇川政办发〔2023〕45号
成文日期: 2023-07-20 发布日期: 2023-07-20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度 崇川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度 崇川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来源: 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7-21 15:27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市北高新区管委会,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为规范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明确我区本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和《南通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各部门申报、审议、确认等程序,编制形成《2023年度崇川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予以

公布,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事项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各承办单位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

三、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区政府工作任务的增加、变更等情况,确需新增或调整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由承办单位按规定办理,经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附件:2023年度崇川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3年度崇川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1.崇川区城镇危险住房解危实施办法(试行)(承办单位:崇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崇川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承办单位: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崇川分局、会同实施单位:崇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南通市永怡小学施教区划分(承办单位:崇川区教育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