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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崇川政办发〔2021〕46号
成文日期: 2021-04-14 发布日期: 2021-04-14 有效性:
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区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通知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区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4-16 14:56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市北高新区管委会,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市驻区各单位:

为统筹推进全区标准化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区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区发改委、教体局、科技局、工信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农水局、商务局、文旅局、卫健委、应急局、市场监管局、南通市崇川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崇川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崇川分局等18个部门组成,区市场监管局为牵头单位。

区政府分管市场监管工作的副区长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区政府办公室联系市场监管工作的副主任、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备案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二、主要职能

在区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区标准化工作。研究促进标准化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协调解决标准化重大问题;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部门职责

区发改委:负责将标准化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区教体局:推进教育、体育领域标准化工作。

区科技局:加强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重大技术等标准研发和应用示范,对标准化工作给予科技政策方面的鼓励和支持,指导智能装备产业标准化工作。

区工信局:推进重点产业、工业标准化工作,指导电子信息、船舶海工产业的标准化工作。

区民政局:推进民政管理服务领域标准化工作。

区司法局:推进司法行政领域标准化工作。

区财政局:贯彻落实相应的财政政策,在标准化经费方面给予支持,鼓励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国际和国家标准化活动。

区人社局: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标准化工作,加强引进和培养高层次标准化专业人才工作。

区住建局:推进区级房建类工程标准化工作。

区农水局:推进种植业、园艺业、畜牧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标准化工作;推进渔业、水利资源管理和保护、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领域标准化工作。

区商务局:推进商务和服务业领域标准化工作。

区文旅局:推进文化市场规范化经营领域、旅游领域标准化工作。

区卫健委:推进医疗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域标准化工作。

区应急局:推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领域标准化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全区标准化工作管理,统筹协调标准化改革发展,推进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和规范交易行为领域,食品、药品、医疗器械领域及高端纺织产业的标准化工作,推进知识产权领域标准化工作。

南通市崇川生态环境局: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标准化工作。

市公安局崇川分局:推进社会公共安全行业、技术防范产品与工程等领域标准化工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崇川分局:推进土地资源、矿产资源领域标准化工作。

四、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全体会议主要审议促进标准化改革发展的重大方针政策,协调解决标准化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也可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由相关成员单位参加的标准协调专题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主要对跨部门跨领域、存在重大争议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进行协调。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在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之前,可召开相关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

五、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标准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

附件:区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4日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区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