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456/2022-01182 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崇川政办发〔2022〕44号
成文日期: 2022-05-11 发布日期: 2022-05-11 有效性:
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崇川区撂荒地问题整治工作的通知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崇川区撂荒地问题整治工作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5-11 17:08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涉农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

近年来,在城市化进程中,由于受农业比较效益低、土地耕种条件差、农村劳动力少等因素影响,我区个别地方出现耕地撂荒现象,造成土地资源浪费、耕地质量下降,给粮食安全和重要农副产品有效供给带来一定影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农业农村部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指导意见》(农规发〔2021〕1号)、《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通知》(苏农业〔2021〕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开展“撂荒地”问题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撂荒地问题核查

各街道要充分认识开展撂荒地问题整治、统筹利用耕地工作的重要性,组织村(社区)开展农村集体耕地撂荒情况摸排。要建立农户承包地、承包地流转、协议搬迁户进入社会保障放弃承包地管理的信息台账,明确土地的权属、性质、地类、面积和利用现状。5月20日前,各街道要建立撂荒地台账,标识每块撂荒地的位置、面积、权属,做到数据翔实、不重不漏、分类准确、原因清晰,全面掌握集体耕地撂荒情况。

区级层面将组建由区纪委监委、区财政局、区农水局、资规分局分管负责同志参与的联合督导组,结合省市反馈卫星图斑、各街道上报调查摸底情况等开展集中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指导各街道做好整改工作。

二、全力推进撂荒地问题整治

(一)分类指导撂荒地合理利用。各街道摸排出的撂荒地问题,要因地制宜制定整治方案。5月底前,各街道将整治方案报区农水局。针对撂荒地,各街道要按照方案尽快组织复耕,优先用于粮食生产,扩大粮食播种面积,强化粮食安全保障;对暂不具备种粮条件的耕地,可根据立地条件,用于蔬菜、油料等作物的种植,增加多样化产品供给。对确不适宜耕种的撂荒地,可按有关政策规定和规划要求用于设施农业用地等。对季节性撂荒地,可种植豆类等养地作物,提高耕地质量。6月底前,除确不适宜耕种的撂荒地外,各街道复耕复种率要达70%以上;11月底前,各街道复耕复种率要达100%。区联合督导组负责指导、推进、督查撂荒地统筹利用工作。

(二)构建完善撂荒地复耕扶持政策。积极发挥政策导向作用,推广应用撂荒地高效种植模式,引导支持农民复耕撂荒地。落实好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健全补贴机制,完善稻谷补贴,保障农民种粮合理收益。提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针对性和导向性,对长期撂荒的暂停发放补贴,待复耕复种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完善保险政策,全面开展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引导相关财政补贴支持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大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对复耕撂荒地恢复粮食生产的支持力度,推广全程式、菜单式服务模式,为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的农户提供全程托管服务。

(三)加快提升撂荒地耕种条件。充分利用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政策完善农业基础设施,改善耕作条件。可将具备条件的撂荒地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加大投入力度,配套完善灌排水、输配电、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改善耕作条件,提升宜机化作业水平。对因灾损毁的撂荒地,尽快组织修复,恢复生产能力。结合实施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采取增施有机肥、推广秸秆还田等措施,恢复撂荒地肥力,提高耕地地力等级,提升产出水平。

(四)加速推进撂荒地规模经营。完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探索土地承包权退出机制。对长期无力耕种或因举家外迁的农户,在充分尊重个人意愿和合理经济补偿基础上,鼓励自愿退出承包权,交还集体经济组织,由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重新发包或流转,避免撂荒。对不愿放弃承包权的,集体经济组织在代耕代种的同时,要通知撂荒农户限期恢复耕种。加强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严格落实有关法律法规,督促土地经营权受让方依法合理利用土地,不得闲置撂荒;将防止耕地撂荒要求纳入流转合同内容,强化约束监督。

三、全面落实撂荒地问题监管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街道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逐级压实责任,推进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严格源头控制,切实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到实处。各街道应明确撂荒地问题整治工作职责分工,具体负责本街道撂荒地问题整治工作。各街道和各相关部门要主动扛起责任,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推动落实统筹利用撂荒地工作责任,强化措施、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二)强化指导服务。区街农业条线要通过实施“农民培训”等方式,开展技术指导服务,让农民会种田、种好田。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为农民提供多样化、全程式服务,积极引导长期外出务工、家中无劳动力的农户流转土地经营权。完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指导土地经营权流转进入省农村产权交易平台。

(三)强化跟踪问效。各街道要落实主体责任,建立调度、通报、考核制;要发挥基层党组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作用,及时组织对撂荒地进行复耕复种,依法收回长期撂荒耕地的承包权或经营权,抓好长效管理。区联合督导组要加强耕地撂荒情况跟踪监测和督促检查,对工作滞后、耕地撂荒问题突出的街道进行通报并推动整改到位。

(联系人:杨玉玲,联系电话:85609629)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