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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崇川政办发〔2022〕43号
成文日期: 2022-05-09 发布日期: 2022-05-09 有效性:
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崇川区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区级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崇川区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区级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5-09 17:05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市北高新区管委会,区各有关部门、市驻区各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崇川区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区级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9日

崇川区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区级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关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部署要求,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经研究,建立崇川区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区级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任务分工抓好责任落实,协调解决自然灾害防治9项重点工程项目论证和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

二、成员组成

联席会议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召集人,区政府办分管负责人、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任副召集人,成员由区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住建局、市政局、城管局、农水局、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局、统计局、教体局、卫健委、文旅局、资规分局、生态环境局、公安分局、消防救援大队、人武部等19个部门和单位组成。

根据工作需要,经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可增加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联席会议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由召集人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成员单位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也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可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各相关部门和单位,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区政府。

四、工作要求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及分工任务,主动推进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研究完善有关政策措施,积极提出工作建议。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崇川区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区级

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谢小兵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召集人:孙进洪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胡晓建 区政府办副主任

成 员:徐吉祥 区发改委副主任

徐乐一 区教体局副局长

施 钰 区科技局副局长

周伟国 区工信局副局长

任蓓蓓 区财政局副局长

施建军 区住建局党组副书记、人民防空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陆 锐 区市政局副局长

薛 明 区城管局副局长

唐小红 区农水局副局长

陈翠芳 区文旅局副局长

陈明祥 区卫健委副主任

李 军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刘 群 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徐小明 区统计局副局长

孙 旭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崇川分局副局长

瞿光华 崇川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

宋晓睿 公安崇川分局副局长

张 于 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吴 鹏 区人武部副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