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456/2021-13243 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崇川政办发〔2021〕76号
成文日期: 2021-07-06 发布日期: 2021-07-06 有效性:
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办文办会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办文办会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7-08 20:29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市北高新区管委会,区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办文办会,保障政府各项工作规范运行,现将公文办理、政府常务会议、印章管理、应急值班、紧急信息报送等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公文办理

(一)收文流转

各类文件(有密级的文件除外)尽量通过协同办公平台流转,及时规范办理:

1.传阅类文件。各部门(单位)原则上当天查收,当天流转,接收文件后要在办理结果栏回复“已收”“收到”等字样。

2.征求意见类文件。各部门(单位)对征求意见事项无意见的,在办理结果栏回复“无意见”;有修改意见的,经主要领导同意后,在反馈期限前1-2日内通过协同办公平台反馈。凡上级层面征求区政府意见的文件,各部门要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意见并反馈至区政府办,经区领导同意后归口反馈,不得以本单位名义直接反馈。

3.请示类文件。流转至各部门(单位)提出意见的基层请示件,各部门(单位)应在7个工作日内提出办理意见,最长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多部门会办的,由第一部门牵头,扎口报送会办意见。无法形成共同意见的,可由各部门(单位)分别报送。因请示事项暂时无法办理或无法提出意见的,要及时向区政府办反馈情况,并将请示件退回,不得将文件长期滞留在协同办公平台内。

4.人民来信。各部门(单位)收到转办的人民来信,须按要求在60日内答复信访人,同时将答复书通过协同办公平台报区政府办备案。

5.请假报备。各部门(单位)原则上要在领导外出前3日通过协同办公平台“请假报备”端口报送《请假报备单》。因紧急事项外出请假的,先向区政府主要领导电话口头请假,同时报送《请假报备单》。

(二)文件制发

文件制发须按相关格式要求,签发流程规范操作:

1.发文流程。区政府发文:拟文单位起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后,报区政府办相关科室,经分管副主任、主任审核,由区长或分管副区长签发。

政府办公室发文:拟文单位起草,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审核后,报区政府办相关科室,经分管副主任审核后,报主任签发。如有必要,报分管副区长签发。

政府办便笺或通知:经区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审核,由主任签发。

2.发文格式。印发文件应包含文头、文号、正文、落款、日期等要素,请示件还须注明签发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要素。(具体格式见附件1:印发公文格式规范)

3.注意事项。以政府或政府办名义印发的各类文件(包括会议纪要、报告、合同等)定稿印发前,均须履行审核、签发、备案程序,由区政府办秘书科在发文规格、文种适用、行文规则、体例格式等方面校核后印发。未在区政府办备案即印发的各类文件,一律不予认可。紧急事项无法及时履行签发程序,须向相关区领导口头汇报,经同意后提交区政府办秘书科先行印发,拟文单位要于次日补齐发文手续,及时备案、归档。拟文单位对所发公文应注明公开情况(即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未注明公开情况的,一律视为主动公开。

二、政府常务会议

根据《崇川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崇川政发〔2020〕14号)执行,现就区政府常务会议相关事项作进一步强调:

(一)议题申报。常务会议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议题申报截止时间为每周五下班前,逾期申报的议题,原则上列入下一次常务会议。

(二)会前准备。议题申报单位须事前填写《常务会议议题申报表》(详见附件2),就议题有关内容,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意见(其中,政府办、纪委监委、发改委、司法局、财政局、审计局为会议常驻部门),相关部门(单位)收到《常务会议议题申报表》后要组织会商研究,提出明确意见(未说明“同意”的视为不同意上会),并由主要负责同志签字、部门(单位)盖章。意见不一致的,原则上不列为常务会议议题。

(三)材料要求。提交常务会议议题时,应按要求一次性报送完整的《常务会议议题申报表》和议题材料。区政府办分管负责同志要对议题内容和文字质量进行审核,凡文字表述不规范、政策依据不充分、基础数据不齐全、不准确的,均需及时补充完善,然后提交分管副区长把关后上报。议题材料应按规范格式(详见附件3)印制(同时报送电子版),份数为:列席单位数量+30(含6个常驻部门)。

三、印章管理

“印章”指公章、电子公章和具有法律效力的个人名章,印章严格实行专人专管,用印必核。

(一)印章刻制。需刻制印章的单位,应根据区委、区政府相关规定及实际工作需要,向区政府办提交《崇川区政府印章刻制申请表》(附件4),逐级报区政府办分管副主任、主任和分管副区长审签同意后,由区政府办秘书科出具印章刻制介绍信,到公安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后刻制。电子印章刻制程序同实体公章,经区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由秘书科统一安排刻制。印章刻制完成后,刻章单位需报区政府办备案,填报《崇川区政府印章备案表》(附件5)后,方可启用印章。因磨损等原因需要更换印章的,按照印章刻制审批程序办理,新印章启用的同时,旧章即刻停止使用,上交区政府办秘书科封存、销毁。

(二)印章使用。印章使用坚持“用印有据、用印必存”原则,用印单位需使用“崇川区人民政府”印章、电子印章的,填写《政府用印管理登记审核表》(附件6),由用印单位主要负责人提出明确意见并签字、加盖公章后报区政府办分管副主任、主任、分管副区长审定,涉及重大事项报区长批准后用印。用印单位需使用“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章、电子印章的,填写《政府办用印管理登记审核表》(附件7),报区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审定后,报主任批准后用印。政府及政府办用印文件一式两份,政府办备案、存档一份。

规范性文本(合同、协议等)用印,主办单位须先填写《规范性文本审核单》(附件8),围绕文本要件内容提出意见,说明必要性、可行性,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单位盖章后,连同文本一并提交区政府办,由区政府办提出拟办意见,相关部门(单位)提出审核意见,相关部门(单位)须认真会商研究,提出明确意见(未说明“同意”的视为不同意),主要负责同志签字、部门(单位)盖章。所有部门(单位)均明确同意的,提交区政府会议决策,按政府用章程序,报区政府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批准后用章。

(三)印章管理。区政府、政府办印章、电子公章等由区政府办秘书科专人保管。确因特殊情况需带出用印的,须经主任同意。用印须由管印人亲自承办,严禁他人代替用章。用印前要审查文书内容,检查是否符合用印规定,用印必须端正、清楚、美观,并压盖发文机关名称和日期。用印的涉密文、电、函、介绍信内容要严格保密,不得泄漏,不得在白条和空白文件上使用印章。使用印章后,管理人员应对印章使用情况,做好登记,以备查证。

四、应急值班

各部门(单位)应按照《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全区应急值班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崇办〔2020〕47号)相关规定,严格落实分类值班制度。

(一)区政府总值班室。区政府总值班室负责统筹协调区政府各部门值班工作,负责值班情况的督查检查。总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区政府办分管领导带班,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区政府总值班室电话:85062200(日)/85517543(夜),传真:85529650、85062208。

(二)值班注意事项。值班员值班期间要确保联络畅通,认真做好来电来访登记工作,做好明码电报、电子政务内网、信息传真等接收和传达工作。遇突发事件、紧急公务、重要情况等要及时报告带班领导,作出相应处置。值班期间遇突发紧急事件,要第一时间报区委办、区政府总值班室、区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需报市政府总值班室的,要严格按照紧急信息报送相关规定,由区政府总值班室统一报送。(区委办值班电话:85062200,传真:85512512。区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值班电话:89151890,传真:85609530)

五、紧急信息报送

各部门(单位)应严格落实《南通市崇川区紧急信息报送制度》(崇办〔2020〕26号),确保紧急信息报送及时、规范、准确。

(一)报送时限。各部门(单位)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要尽快掌握情况,必须于40分钟内同时向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报告;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立即向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电话报告,并在30分钟内书面补报,根据应急处置情况及时续报。重要紧急信息最迟不得超过30分钟报送书面信息。

(二)报送要求。各部门(单位)报告的紧急信息须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阅后第一时间上报。原则上,不得以向区领导个人报告代替程序报告。各部门向市相关部门报告紧急信息,正式上报前须经区委办、区政府办审核确认后上报。涉及多部门的突发事件,要及时互通情况、认真核实、确保信息数字准确、表述一致。

(三)高效办理批示。区领导对紧急信息作出批示的,各相关单位须第一时间贯彻落实,并于24小时内将办理结果反馈区委办、区政府办。


附件:1.印发公文格式规范

      2.崇川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题申报表

      3.区政府常务会议议题材料内容、格式

      4.崇川区政府印章刻制申请表

      5.崇川区政府印章备案表

      6.政府用印管理登记审核表

      7.政府办用印管理登记审核表

      8.崇川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本审核单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6日

附件1:

印发公文格式规范

一、公文常用格式规范

文号:居中,仿宋GB2312 3号字。如须标记签发人,文号居左空一字,签发人居右空一字,签发人姓名用楷体。

正文大标题为:方正小标宋简体 2号字

材料署名:标题下空一行,楷体GB2312 3号字

正文为:仿宋GB2312 3号字

正文一级标题为:黑体3号字

正文二级标题为:楷体GB23123 3号字

正文三级标题及以下为:仿宋GB2312 3号字加粗

正文结构层次:一、(一) 1. (1)

全文数字格式:Times New Roman 半角3号字体。

全文段落为:固定值:29.5磅

页面设置: 上边距:3.7cm 下边距:3.5cm

左边距:2.8cm 右边距:2.6cm

页 眉:1.27cm 页 脚:2.6cm

页码样式:—1—(宋体4号字),奇数页靠右,偶数页靠左。

印章位于落款居中位置,印章上端与正文尾行不超过一行,印章下端约与日期平。

版记在最后页,用4号仿宋GB2312,左右各空一字。分隔线为上下粗线、中间细线。

二、常见不规范或错误的格式

多层结构的标题格式随意设置;正文之外的空行、缩进和字体字号,随意设置;

从其他文档或网页复制过来的内容,字体、字号、行距不统一、不规范;

把“汇报”、“说明”、“情况”等作为正式文种;“请示”与“报告”混淆;一文多事,主送不清;

文号中的六角括号“〔〕”以方括号“[]”或“【】”代替;

汉字“○”以字母“O”或数字“0”代替;乘号“╳”以字母“X”代替;

数字和英文的字体以中文字体代替;

冒号、逗号、引号使用半角字符。

三、常用文种模板

上行文,包括请示、报告等,请示应标注签发人姓名、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平行文,包括函、通知等。

下行文,包括决定、意见、通知、批复、通报等。

其他,包括会议纪要、公告、领导讲话等。

常用文种版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