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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崇川政办发〔2021〕34号
成文日期: 2021-03-29 发布日期: 2021-03-29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区政府办关于印发《崇川区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站(家庭医生工作室)建设和服务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区政府办关于印发《崇川区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站(家庭医生工作室)建设和服务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3-30 17:54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市北高新区管委会,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市驻区各单位:

《崇川区关于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站(家庭医生工作室)建设和服务管理的指导意见》已经区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29日


崇川区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站(家庭医生工作室)建设和服务管理的指导意见


为整合卫生资源,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站(家庭医生工作室)的科学管理,促进社区医疗卫生机构间分工协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服务功能,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水平,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崇川区社区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试行)》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推进“健康中国”发展战略,切实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分级诊疗要求,全力建设“健康崇川”,抓住全市医养结合试点和全区社区卫生服务改革的重大机遇,加强对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管理,提升基层卫生综合服务能力,提高居民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获得感。

二、发展目标

按照资源整合共享、科学布局规划、落实便民惠民的原则,全区所有居民型社区规范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或家庭医生工作室,其中每街道不少于2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家庭医生工作室一体化管理,通过基层首诊、双向转诊等举措,实现居民常见病、多发病社区首诊率30%以上,重点养老人群家庭医生签约率95%以上。加快形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筹、社区卫生服务站为主体、家庭医生工作室为补充的基层医疗体系。

三、重点任务

(一)科学布局

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完善社区卫生资源布局,每街道设置不少于2家规范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形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益补充,其余社区设置家庭医生工作室,形成覆盖全区的社区医疗服务网络。采取两种组建模式:一是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内设立社区卫生服务站,适用于社区公共服务平台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可规范设置卫生服务站的社区,社区需提供必要的空间。社区卫生服务站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基本医疗服务,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教育、老年人保健、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等公共卫生服务。二是社区公共服务平台设置家庭医生工作室,适用于社区公共平台面积较小,不能规范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社区,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尽量安排在一楼。家庭医生工作室为群众提供健康指导、健康咨询、家庭医生签约、出诊巡诊和特殊老人上门健康服务等。

(二)规范设置

坚持精简、效能原则,按省卫健委《关于印发〈江苏省家庭医生工作室建设管理指南〉的通知》(苏卫基层〔2018〕19号)、省卫健委《关于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苏卫社妇〔2012〕14号)要求规范设置。一是硬件要求。社区卫生服务站设全科诊疗室、治疗室等科室,有条件的可设中医(理疗)科等。要配置统一、清晰、醒目的标识系统。按规定配备硬件设备,开展信息化建设,整合信息资源,实现老年人基本信息档案、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等信息共享。一般配置见附件1。二是设置主体。社区卫生服务站、家庭医生工作室的基础建设(含办公设备和网络)及装修由所在街道负责,功能设置、医疗服务设备由区卫健委负责指导、落实。三是人员配备。社区卫生服务站、家庭医生工作室按规范配齐服务人员,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2名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的临床执业医师(其中1人职称为中级及以上),配备2名注册护士,配备1名药学技术人员,有条件的可配备药师。家庭医生工作室按照标准配备1名全科医生、1名社区护士,药事管理工作由所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学技术人员进行日常管理。

(三)明确主体

社区卫生服务站、家庭医生工作室的服务主体由区卫健委牵头,各街道参与协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直接下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委派人员运行社区卫生服务站、家庭医生工作室,提供医疗卫生和家庭医生签约等服务,实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家庭医生工作室一体化管理。二是购买服务。现有的公办社区卫生服务站纳入中心一体化管理。民营社区卫生服务站通过双向选择,符合条件的纳入中心一体化管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工作需要购买基本公共卫生和健康助老服务,实行统一监管和考核。社区卫生服务站纳入中心一体化管理办法由区卫健委制订,具体标准见附件2。三是护理院、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等有医疗服务资质的社会机构,承接社区卫生服务站、家庭医生工作室,参与家庭医生签约、公共卫生、健康助老等服务,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体化管理,接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指导和考核。承接社区卫生服务站、家庭医生工作室的社会机构标准和监管办法由区卫健委负责制订。

(四)优化服务

社区卫生服务站、家庭医生工作室必须按要求提供基本医疗及健康助老服务。着重做好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和健康服务,重点养老人群家庭医生签约率达到95%以上。一是驻点服务。家庭医生每周两个半天在家庭医生工作室开展驻点服务,为社区居民提供疾病诊疗、家庭医生签约、健康教育、慢病管理等服务;二是上门服务。家庭医生为失能、半失能、空巢、独居、高龄老人定期开展上门服务,提供出诊巡诊、慢病管理、用药指导、健康教育等服务。三是家庭病床和延续护理服务。重点对脑卒中、颅脑外伤等出院康复期患者以及失能、半失能等行动不便人员,由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建立家庭病床,与专业护理人员一起为服务对象提供集上门医疗、专业护理、康复训练、心理关怀、辅具适配、生活照护“六位一体”的健康延续护理服务。四是个性化服务。根据老人的实际需求,提供基础服务包、慢病服务包、助老服务包、康复服务包、家庭服务包等不同类型的签约服务包,为老年人提供免费、低偿、收费等多种服务选择,满足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需求。

四、强化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区社区卫生规范化设置和服务领导小组,以分管区长为组长,区卫健委、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各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为成员,统筹协调、合力推进。

(二)明确部门职责。区卫健委要指导街道设置并规范卫生服务机构,统一配置医疗服务设备,制定服务规范和考核办法,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纳入一体化管理和考核。区财政局要核定、安排、监管社区医疗服务机构的设置、设施设备配置、医疗卫生服务等经费。区民政局要制定居家养老服务规范,落实工作经费并做好跟踪督查。区人社局要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人才的招聘指导,协助争取医保政策对基层医疗服务的支持。各街道要按要求提供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的场所,做好基础性装修和办公设备的配置,积极开展医疗卫生服务的组织、宣传、发动,协调解决相关矛盾问题。

(三)健全配套机制。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站(家庭医生工作室)投入保障机制,支持鼓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社会力量建设社区卫生服务站,强化一体化管理,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站(家庭医生工作室)考核办法,严格考核监管,确保提供高质量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附件:

1.社区卫生服务站(家庭医生工作室)设置标准;

2.崇川区民营社区卫生服务站一体化管理办法

附件: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站(家庭医生工作站)建设和服务管理的指导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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