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456/2023-00255 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 文号: 崇川政办发〔2022〕107号
成文日期: 2022-11-30 发布日期: 2022-11-30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区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区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12-01 14:57 累计次数: 字体:[ ]

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

为加强对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区政府决定建立全区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研究确定考核工作中的重要事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召集人及成员如下:

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召集人及成员

总召集人:谢小兵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召集人:黄剑波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朱文韬  区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 徐吉祥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徐    辉  区财政局副局长

          杨玉玲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党组成员、区委农办专职副主任

          陈世龙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徐小明  区统计局副局长

          尹   楠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副局长

          王建祥  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区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徐吉祥同志兼任。

二、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职责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加强地方储备粮管理,拟订全区粮食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完善粮食应急管理体制,健全粮食应急保障供应体系,加强对应急供应点的日常管理;拟订粮食仓储管理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粮食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粮食质量和储存安全,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度和政策执行情况;承担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具体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安排和监管区级粮食风险基金,及时、足额发放各项与粮食有关的政策性补贴资金;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向上争取有关粮食仓储、物流建设等资金。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负责耕地质量保护,监督粮食种植面积基本稳定、种植农田质量不下降,督促各地完成区政府下达的粮食播种面积、产量,指导和服务粮食生产,负责稳定粮食生产能力。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粮食制品加工、销售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实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引导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粮食经营活动中的扰乱市场秩序行为、违法交易行为以及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负责推进地区粮油商标品牌发展。

区统计局:负责与粮食安全(面积、产量)相关的统计监测。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负责监督耕地保有量,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受区政府委托,严格按规定牵头开展耕地保护责任考核。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红线。

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开展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