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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 文号: 崇川政办发〔2021〕18号
成文日期: 2021-02-02 发布日期: 2021-02-02 有效性:
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崇川区长江河道采砂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崇川区长江河道采砂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2-03 13:36 累计次数: 字体:[ ]

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狼山镇、任港、天生港镇、永兴街道办事处: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国务院《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法规及《南通市长江河道采砂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要求,进一步加强长江南通崇川段水域采砂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采砂管理长效机制,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建立崇川区长江采砂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现将《南通市崇川区长江河道采砂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2日

南通市崇川区长江河道采砂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长江南通崇川段采砂管理工作,建立长江南通崇川段河道采砂管理长效机制,维护长江河势稳定,保障防洪和通航安全,根据南通市长江河道采砂管理联席会议精神,区政府决定建立南通市崇川区长江河道采砂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一、组织构架

南通市崇川区长江河道采砂管理联席会议,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总召集人,区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区农水局局长任召集人。成员单位分别为:区农水局、区监委机关、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工信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崇川分局、区法院、南通崇川海事处、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长航公安南通派出所、狼山镇、任港、天生港镇、永兴街道办事处。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农水局,分管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实行联络员制度,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任联络员。

二、工作制度

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总召集人或召集人负责召集,特殊情况可以临时召开全体会议。会议议题由办公室提出,报总召集人确定,会议决定事项以会议纪要等形式印发有关单位贯彻落实,同时报送区政府。

情况报告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时向成员单位通报长江采砂管理情况,各成员单位根据要求以书面形式向办公室报告工作情况、年终总结报告等。重大紧急情况随时报告。

联席协调制度: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沟通联系,及时互通情况。各成员单位的联络员,负责与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联系。

执法制度: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不定期组织执法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适时组织联合执法行动,制定联合行动方案,明确各方任务,参加联合行动单位要协调一致,按照职责果断有力打击南通崇川范围内的涉砂违法行为。

三、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长江河道釆砂管理条例》、《江苏省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实施办法》等法规;

(二)全面掌握各行业管理领域内的涉砂情况,做好采砂管理工作的宣传教育,开展督察检查;

(三)协调组织集中整治行动,依法打击长江采砂违法犯罪行为;

(四)组织开展采砂管理工作的宣传教育;

(五)完成市、区政府长江河道采砂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四、联席会议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职责

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开展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负责提出联席会议议程,组织会务,编写会议纪要,督办落实会议议定事项,掌握长江采砂情况,及时向联席会议提出建议;负责打击长江非法采砂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督察检查;负责组织集中打击行动;牵头组织禁采江砂宣传、教育工作;收集、通报采砂管理工作情况;完成联席会议交办事项。

区农水局:负责长江南通崇川段水域采砂管理工作的总体筹划; 组织日常执法巡查和集中打击,协调交界、边界水域打击非法采砂执法行动;负责执法队伍和执法装备建设;负责崇川区采砂船指定停泊点的管理与监督,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做好涉砂案件的查处,并做好“两法衔接”相关工作。

区监委机关: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各成员单位及国家工作人员在落实长江采砂管理工作中失职、渎职和不作为等问题,依纪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区司法局:参与长江采砂管理中重大法律问题的论证,协助相关部门研究、制定长江采砂管理有关政策、措施。

区财政局:落实采砂管理工作经费,加强采砂管理能力建设投入,保障釆砂管理工作需要;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区工信局:加强船舶修造企业的管理,督促企业不提供三无采砂船、隐形采砂船的修造、改装服务。

区住建局:加强对区内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生产企业的管理,发现违规使用非法来源江砂的,责令整改,并将案件信息移送相关职能部门。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分工加强砂石质量抽查监督力度,组织、指导查处砂石市场生产、经营、交易中的质量违法行为,严禁质量不合格砂石流入市场;严厉打击互相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哄抬价格以及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和价格秩序。

公安崇川分局:负责长江南通崇川段治安管理工作,依法配合打击采砂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做好“两法衔接”的相关工作。

区法院:负责指导犯罪线索及时移交案发地的公安机关处理;对长江河道非法采砂案件执法办案过程中的问题处置进行指导,促进行政机关提高执法水平。

南通崇川海事处:负责对长江南通崇川段水域交通秩序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三无”船舶的监督和执法,对影响通航安全的采砂船先行调查取证,依法予以查处;协同区农水局组织水上联合执法巡查,协助水利部门将联合执法行动中查获的非法采砂船押航到指定地停泊,对非法采砂活动中的运输船依法进行处理;配合水利部门做好长江管辖水域范围内指定停泊点采砂船只的集中管理工作。

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全区港口码头和过驳区港口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对发现港口企业为非法来源江砂提供装卸、过驳的行为进行制止,加强进出口内河港口和船闸船舶的管理,配合相关部门查处不能提供砂石合法来源的运砂船舶。

长航公安南通派出所:负责长江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打击采砂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做好“两法衔接”相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巡查,并根据职责分工开展案件查处;协助水利部门将联合执法行动中查获的非法采砂船舶押航至指定停泊点。

狼山镇、任港、天生港镇、永兴街道:加强对长江水域全面禁止采砂、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的政策和处罚措施的宣传,扩大宣传范围,鼓励引导群众共同保护长江河道岸线生态环境;配合做好其他涉砂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