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就管中心 发布时间:2021-06-04 13:02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公安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急管理局、林业局、乡村振兴局、残疾人联合会、邮政管理局: 

现将《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公安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急管理局、林业局、乡村振兴局、残疾人联合会、邮政管理局: 

现将《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公安厅

江苏省民政厅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江苏省水利厅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江苏省林业局

江苏省乡村振兴局

江苏省残疾人联合会

江苏省邮政管理局

2021年6月4日

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