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舞娱乐场所变更公告(20210001号)
来源: 区文旅局 发布时间:2021-12-08 14:06 累计次数: 字体:[ ]

兹有南通巨量娱乐有限公司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行政许可)事项,拟由原法人吴帮辉变更为李俊铁,新增汪涛为投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文化部《公众聚焦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将该申请事项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经营场所的基本情况

名称:南通巨量娱乐有限公司

经营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文峰城市广场4幢4层、7幢5层

经营范围:歌舞娱乐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李俊铁

身份证号码:433122********1057

住址:湖南省泸溪县浦市镇太平街社区四小区

投资人:汪涛

身份证号码:340721********2731

住址: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顺安镇凤凰山村金牛组2号

二、公示期限

2021年12月8日至2021年12月21日(10个工作日)

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8号)

第四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

与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亲属,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或者在娱乐场所内从业:

1、曾犯有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赌博罪,洗钱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

2、因犯罪曾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3、因吸食、注射毒品曾被强制戒毒的;

4、因卖淫、嫖娼曾被处以行政拘留的。

四、对听证、举报或反馈意见的要求

如发现上述审核事项不符合《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的或有其它不实之处的,请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21年12月21日前)向我局反映。行政许可申请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可在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1年12月14日)前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或者口头申请。逾期不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文化行政部门根据相关人员的要求和反映的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并对反映意见的单位和个人的情况予以保密。

1、以单位名义提出听证要求或对公示对象存在问题进行反映的要加盖公章;

2、以个人名义提出听证要求或对公示对象存在问题进行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3、反映问题要事实清楚或基本清楚;

4、反映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无实质内容的匿名举报信和电话一般不做调查;对虽未署名,但反映问题线索清楚、有据可查的,要进行核实;对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五、举报或反映意见方式

举报电话:0513—85100303,传真:0513—85100303

通讯地址:跃龙路38号南通国际大厦16层1606室

邮政编码:226000

联系人:陈先生、严先生

南通市崇川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