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注销备案前公示——张宝清康复口腔诊所
来源: 崇川区卫健委 发布时间:2024-03-06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有关规定,医疗机构提出申请,自愿终止执业活动,南通市崇川区卫健委对张宝清康复口腔诊所备案予以撤销。现将拟撤销备案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拟注销备案医疗机构名称:张宝清康复口腔诊所

医疗机构类别:口腔诊所

登记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唐闸镇街道百安谊家大厦1021店面房

服务对象:社会

经营性质:非营利性(非政府办)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崇川区卫生健康委书面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署实名。

受理电话:0513—85506408

联系地址:南通市崇川区长康路26号

邮编:226000

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