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川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 崇川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12-03 14:02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编制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84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通政办发〔2021〕17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结合区情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

在全区各行政机关办理行政事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时,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动形成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明确、各负其责、信用监管的新治理模式,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证难等问题。

三、工作任务

(一)确定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

(二)规范工作流程。

(三)制作格式文本。

(四)完善承诺机制。

(五)强化承诺核查。

(六)健全信用管理。

(七)强化风险防范。

(八)推动数据共享。

四、工作步骤

(一)方案部署阶段。制定《崇川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确定第一批区级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步骤。

(二)推进落实阶段。各行政机关对照本单位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逐项编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办事指南,制作告知承诺格式文本,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

(三)总结反馈阶段。各涉及行政机关将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基本情况、建立的制度规范、主要经验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等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12月底前报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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