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崇川区“五位一体”及市区河道长效管护工作有关事项的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 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11-18 19:55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编制背景

根据《江苏省城市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质量标准》、《南通市关于深化完善全市农村环境“五位一体”长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通办发〔2018〕54号)和《关于调整市郊“五位一体”和市区河道长效管护考核内容的通知》(通环办〔2021〕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调整。

二、主要内容

(一)“五位一体”工作内容:农村河道保洁、农村道路保洁及市区河道长效管护、农村绿化管护、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农田基础设施管护。

(二)考核内容:街道辖区内纳入“五位一体”范畴的所有道路保洁、河道保洁、绿化管护和垃圾收集清运处置的管理情况及检查过程中可视范围内有影响市容环境的问题等。

(三)考核形式:月度考核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实行百分制打分,其中明查占40%,暗访占60%进行折算。每月组织明查一次,暗访不少于一次,检查情况作为区对街道高质量发展、污染防治攻坚考核和经费核拨的依据。季度考核成绩按照市、区两级每季度三个月平均成绩计算,区级检查成绩占比80%,市级检查成绩占比20%。

(四)考核经费及拨付:区“五位一体”及市区河道长效管护市级财政考核奖补资金1000万元,区级按照1:2配套,通过考核按月下拨到各街道。各街道应当通过考核进行发放,保洁人员工资表需报区“五位一体”考核办备案。街道经费,实行专款专用。

(五)考核奖惩:月度考核成绩与作业经费挂钩。月度考核成绩以95分为基准分,每低于基准分一分扣减当月作业经费总额的0.5%,以此类推,从当月经费中扣除。

季度考核第1名的街道(三个组)各奖励1万元;季度排名(三个组)最后一名的街道扣除作业经费0.5万元,在每季度次月经费中扣除。

市“五位一体”长效办检查考核成绩纳入街道季度考核排名,作为季度考核排名奖惩的依据。对群众举报、上级交办、被新闻媒体曝光的问题一并纳入月度总成绩的扣分项,对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且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季度评先资格。

在市、省、国家级媒体(刊物、报纸)上有正面经验报道的实行加分制。分别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报区“五位一体”考核办备案审核。在季度考核成绩中分别加0.1分、0.2分和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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