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食用农产品整治提升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6-02 16:12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分局、相关科室:

现将《食用农产品整治提升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并按时报送行动实施情况、阶段性工作进展和典型案例。


                                                                南通市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12日


食用农产品整治提升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2021年7月,我局印发了《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下简称“三年行动”),根据行动方案要求,结合目前实际情况,按照我局工作职责,现制定“食用农产品整治提升百日行动” (下简称“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工作目标

针对“三年行动”提出的12种重点农产品,及目前在我区层面销售量较大,风险程度较高的6种食用农产品,在“三年行动”的基础上,加强经营环节监管力度,对食品安全风险较高、销售量较大的食用农产品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检查,继续强化各经营单位的溯源体系建设,有效遏制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使用禁限药问题,落实食用农产品经营者主体责任,严厉打击销售、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二、治理的重点品种

“三年行动”重点品种:豇豆、韭菜、芹菜、鸡蛋、乌鸡、牛肉、羊肉、大口黑鲈、乌鳢、鳊鱼、大黄鱼、梭子蟹

“百日行动”重点品种:生姜、菠菜、白菜、黄瓜、茄子、猪肉

 三、行动时间

 2022年5月20日—2022年9月30日。

 四、重点任务

(一)围绕“三年行动”继续做好整治工作。继续对照“三年行动”要求,围绕市场准入管理、风险隐患排查、打击违法行为、完善全程治理的整治目标,在原有12个品种的基础上,增加销售量大、风险程度高的6种食用农产品,同时加强对上游批发、中间销售、下游餐饮的检查力度。加大18个品种的监督抽检力度,优化监督抽检计划和农贸市场快检批次安排,增加18个品种的抽检批次和快检频次。

(二)推动经营主体溯源建设。一是督促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查验责任,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管理意识,严格履行产地证明查验制度,查验并留存食用农产品的可溯源凭证和产品质量合格凭证。对无法提供溯源凭证要禁止入场销售。对无法提供产品质量合格凭证的进行抽样检验或者速测,检测结果合格方可进入市场销售。二是对食用农产品销售者,特别是大中型商超、生鲜超市、连锁超市、蔬菜店、农贸市场等重点单位,加大巡查检查力度,推动经营主体建立完整的溯源体系,对高风险产品优化管理机制。三是督促指导食品生产、餐饮服务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食品原料进货查验记录,采购食品原料时应主动落实索证索票义务,建立采购台账,杜绝采购无证产品。

(三)开展重点产品专项检查。一是开展对批发市场、大中型商超、生鲜超市等重点单位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经营单位销售18种重点产品的溯源情况。二是加大18个品种的监督抽检力度,对重点单位基本做到全覆盖式抽检,优化农贸市场快检批次安排,对18个品种快检频次增加,对抽检不合格商户加大回头看检查频次,对无法提供有效进货凭证的单位及时采取行政手段。按月汇总分析监督抽检以及快检结果。三是对通农物流进行专项督查,提升通农物流主体责任意识,落实主体责任。将溯源体系建设纳入对通农物流的全年考核,推动通农物流建立起重点品种溯源信息体系建设,加强对重点品种的自查、快检、检测力度。

(四)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抽检不合格的食用农产品要快速启动后处置程序,严厉打击销售、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对索证索票齐全的单位要及时将案件线索进行移送,对问题食用农产品要及时采取责令停止生产经营、召回等行政强制措施。对问题企业或个人要坚决立案查处,落实“处罚到人”的要求,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百日行动”是“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的重要补充,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具体措施。根据实际,各分局、各相关科室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落实好“四个最严”的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坚决杜绝“走过场”式治理。

(二)开展专项检查。各分局、各相关科室在“三年行动”的基础上,要针对18个品种强化隐患排查,在规定时间内对批发市场、重点经营单位等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置,各分局根据自身工作实际,要有针对性制定的治理措施,加强日常监管。

(三)提升主体意识。各分局要推动经营主体落实溯源体系,加大对经营单位溯源体系建设情况的检查频次,指导经营主体建立供应商名录制度,探索建立供应商黑白名单制度,完善供应商管理和溯源信息管理。

(四)及时报送信息。要建立固定的信息报送机制,各分局要明确一名信息报送人员,各分局从6月开始每月末报送行动实施进展,9月底报送百日工作成效,同时要注意收集整理监管执法、司法典型案例,可随时报送。相关统计数据要客观真实,反映实际情况。

附件1:崇川区食用农产品整治提升百日行动情况统计表

附件2:2022年崇川区食用农产品整治提升百日行动监督抽检计划

区局食品安全监管科联系人:俞文娟,联系电话:0513-68007238。

附近1:情况统计表.doc

附件2:2022年崇川区食用农产品整治提升百日行动监督抽检计划(5.1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