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1年崇川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食品工作计划)
来源: 南通市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12-29 11:26 累计次数: 字体:[ ]

南通市崇川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文件

崇食安委〔2021〕1号

关于印发《2021年崇川区食品安全

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街道(开发区)、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现《2021年崇川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通市崇川区食品安全委员会

2021年7月15日

南通市崇川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7月15日印发

2021年崇川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2021年全区食品安全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四个最严"要求,提高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治理能力,助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十四五”开好局,奠定坚实基础。

一、压实食品安全各方责任

1.强化党政同责。深入贯彻执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和《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强化党政同责意识,落实党政同责举措。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红线意识,坚守底线思维,筑牢安全防线,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把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抓紧抓实。〔各街道(开发区)、区食安委成员单位负责〕

2.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要层层压实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各街道(开发区)要建立食安委,统筹协调辖区食品安全工作,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创新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内容。强化区食安办协调机制,加强督查督办,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开展形势分析,建立数据定期共享机制。〔各街道(开发区)、区食安办负责〕

3.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重点落实好责任告知承诺制度、风险识别管控制度、安全隐患自查制度、供应链追溯制度和培训考核制度,深化食品安全总监制度。落实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督促企业完善追溯体系,确保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风险可控。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完善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提升自查能力,实现食品生产企业自查率和自查报告率达到100%。继续抓好监督抽查考核工作,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考覆盖率100%,合格率达到99%以上。全面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积极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区发改委、区工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

4.实施风险评估与监测专项提升行动。市场监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量达到8批次/千人。国家级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按时完成率达到90%。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开展食品污染物及有害因素、食源性疾病、食品相关产品等风险监测,加强地方特色食品、食用林产品、高风险食品和高风险项目的专项监测,开展风险监测结果分析和通报会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崇川分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组织开展春秋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切实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在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明厨亮灶+互联网”覆盖率。〔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督促学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提升“阳光食堂”平台运行质量。〔区教体局负责〕

6.深入推进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按照省、市《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1年)》要求,整治保健食品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利用食品和保健食品欺诈、虚假宣传等行为。〔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崇川分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督促第三方平台和入网经营者在网站显著位置标注“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7. 开展食品小作坊整治提优工程。全面加强食品小作坊监管,推动整治提优工程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实现食品小作坊100%建档、登记,抽检覆盖率60%以上;积极推进食品小作坊生产园区或集聚区建设,全区培育“名特优”食品小作坊不少于4家。〔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8.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整治活动。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狠刹浪费之风的重要性、紧迫性。采取更精准、更有效的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勤俭节约的优秀传统,切实培养节约习惯,在全社会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9.开展“昆仑2021”行动。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地域,加大打击食用农产品、食品、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农药、兽药犯罪力度,严厉打击直播售假等利用互联网制售伪劣食品犯罪,加大跨区域大案要案侦办力度,始终保持对食品安全犯罪高压态势。落实处罚到人要求,对主观故意、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食品安全违法主体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负责人从严从重处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负责〕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持续推进“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农产品、食品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市公安局崇川分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严格进口冷链食品监管

10.推广使用“江苏冷链”系统。督促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第三方冷库实行全覆盖备案管理,积极做好产品追溯和信息报告等工作。指导辖区集中监管仓规范化运行管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11.继续做好进口冷链食品检疫工作。督促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者专区存放、专柜销售进口冷链食品。对企业自建冷库、第三方冷库开展全覆盖排查、备案。〔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动态评估研判进口冷链食品传播病毒的风险,对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和监管人员每周开展核酸检测,按方案优先接种疫苗。〔区卫健委负责〕

12.严厉打击来源不明冷链食品走私入境。严厉查处进出口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相关情况及时通报并处置。严厉打击食品走私等违法行为,建立健全联动机制,严控走私冻品、活体动物流入国内市场,查获走私冻品及时无害化处置。加强对食品进口企业、使用进口原料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进口食品销售企业的监管。〔市公安局崇川分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13.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建立并推进实施“两品一标”等优质农产品认证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相关配套制度。〔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各街道(开发区)负责〕推进落实“证照分离”“不见面审批”改革措施,对部分低风险食品实施“公开承诺”“先证后查”管理。扎实推进食品小作坊登记和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完善食品添加剂经营监管制度。〔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各街道(开发区)负责〕

14.促进食品产业提升工作。推进“互联网+食品”监管。实施质量兴农计划,培育新型农业生产服务主体,提供病虫害统防统治专业化服务。鼓励采用高于严于国家标准的企业行业地方标准,加大食品安全标准宣传贯彻和培训力度,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加强对重点自主品牌、特色食品品牌、地方“老字号”的跟踪培育,提升食品领域科技创新能力。〔区发改委、区工信局、区科技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商务局、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道(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15.大力推进实施食品安全城市创建。严格对照创建指标体系,攻克问题短板,完成南通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崇川任务。持续深化江苏省食品安全示范区长效管理。〔区食安办、区食安委各成员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6.推动食品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做好信息归集共享和公开公示。加强食品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认定和公示,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纳入全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全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区发改委、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全区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让食品安全宣传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推广倡导“减盐、减油、减糖”健康饮食观念。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食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深入挖掘、提炼具有崇川特色的食品安全治理措施和成效,通过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结合,宣传食品安全先进典型和行业自律、诚信建设的典型经验,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宣教氛围。〔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发改委、区科技局、市公安局崇川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崇川分局、区司法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道(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组织实施

2021年11月29日前报告本街道本部门全年食品安全工作完成情况。〔各街道(开发区)、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负责〕推动各相关部门建立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落实台账。将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落实情况作为年底前向区委区政府报告的重要内容。〔区食安办、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1年崇川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工作要点

具体任务

牵头部门

配合部门

1.强化党政同责

(1)召开常委会会议或专题会议,全年听取不少于2次食品安全工作专题汇报,及时研究解决至少1项食品安全工作重大问题。

区委办、区食安办

各街道(开发区)、食安委成员单位参照落实

(2)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办公会议或者专题会议,全年听取不少于2次食品安全工作专题汇报,及时研究解决至少1项食品安全工作重大问题。

区政府办、区食安办

各街道(开发区)、食安委成员单位参照落实

(3)区政府分管负责人开展不少于2次食品安全专题调研,组织相关部门分析食品安全形势不少于2次,研究解决至少2项食品安全领域相关问题。

区政府办、区食安办

各街道(开发区)、食安委成员单位参照落实

(4)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对街道高质量考核范畴,权重不低于3%。

区委组织部、区食安办


2.落实属地管理

责任

(5)各街道(开发区)建立食安办,明确食安办负责人。所辖社区100%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协管人员队伍。

各街道(开发区)


(6)各街道(开发区)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协管员考核制度,定期对协管员食品安全工作绩效进行考核。

各街道(开发区)


(7)各街道(开发区)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街道预算。

各街道(开发区)


(8)各街道(开发区)严格落实居民集体聚餐厨师备案和现场指导制度,加强辖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日常巡查,组织开展无证无照综合治理。

各街道(开发区)


3.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9)督促企业重点落实好责任告知承诺制度、风险识别管控制度、安全隐患自查制度。

区应急管理局

区发改委、区商务局、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

(10)落实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督促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加入省产品质量追溯平台,并及时录入巡查记录、指导使用追溯码。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各街道

(11)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依法取得许可并持续符合许可条件,食品生产企业自查率和自查报告率100%,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抽考覆盖率100%、合格率达到99%以上。

区市场监管局

各街道

(12)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农村集体聚餐、学校食堂、养老机构等重点单位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区食安办

区市场监管局、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各街道(开发区)

4.实施风险评估

与监测专项提升

行动

(1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量达到8批次/千人,在产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抽检覆盖率100%,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按时完成率达到90%。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监督抽检结果及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区市场监管局、区农水局


5.实施校园食品

安全守护行动

(14)校园食堂、校园内及周边食品经营者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校园“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不断完善“阳光食堂”平台建设。

区教体局


(15)落实校园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和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和从业人员培训。以肉蛋奶、米面油等食品原料为重点,实行大宗食品集中定点采购制度。

区教体局


(16)食品安全春秋两季开学检查覆盖率达100%。

区市场监管局、 区教体局


6.深入推进保健

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17)保健食品经营单位落实特殊食品专区专柜销售要求,张贴消费提示。

区市场监管局

各街道

(18)督促第三方平台和入网经营者在网站显著位置标注“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

区市场监管局

区委网信办、公安崇川分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卫生健康委

7.开展食品小作

坊整治提优工程

(19)培育“名特优”食品小作坊不少于4家。食品小作坊100%建档、登记,抽检覆盖率60%以上。

区市场监管局

各街道(开发区)

8.开展制止餐饮

浪费专项整治活动

(20)组织开展一次制止餐饮浪费宣传教育活动、执法调研活动。

区食安办、区市场监管局

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委、区商务局、各街道(开发区)

9.开展“昆仑

2021”行动

(21)不断提高案件查办数。依法应查办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立案率、查办率、处理决定率达到100%。

公安崇川分局

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2)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持续推进“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

公安崇川分局

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10.推广使用“江

苏冷链”系统

(23)督促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注册、使用“江苏冷链”系统。范化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规运行。

区市场监管局

区商务局、区卫健委

11.继续做好进口冷链食品检疫

工作

(24)督促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者专区存放、专柜销售进口冷链食品。对企业自建冷库、第三方冷库开展全覆盖排查、备案。

区市场监管局

区商务局、区卫生健康委

(25)对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和监管人员每周开展核酸检测,按方案优先接种疫苗。

区卫生健康委

区商务局

12.严厉打击来源不明冷链食品

走私入境

(26)严厉打击食品走私等违法行为,建立健全联动机制,严控走私冻品、活体动物流入国内市场,查获走私冻品及时无害化处置。

公安崇川分局

区商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

13.深化“放管

服”改革

(27)完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建立并推进实施“两品一标”等优质农产品认证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相关配套制度。

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各街道(开发区)

(28)推进落实“证照分离”“不见面审批”改革措施,对部分低风险食品实施“公开承诺”“先证后查”管理。

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

各街道(开发区)

(29)扎实推进食品小作坊登记和食品摊贩备案管理。

区食安办、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道(开发区)


14.促进食品产

业提升工作

(30)实施质量兴农计划,培育新型农业生产服务主体,提供病虫害统防统治专业化服务。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31)开展食品安全标准宣传贯彻和跟踪评价。

区卫健委


15.大力推进施食品安全城市创

(32)持续深化江苏省食品安全示范区长效管理。

区食安办

区食安委成员单位、各街道(开发区)

(33)严格对照创建指标体系,攻克问题短板,完成南通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崇川任务。

区食安办

区食安委成员单位、各街道(开发区)

16.推动食品领

域信用体系建设

(34)认定和公示食品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及时公示。

区发改委


(35)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风险分级率100%。

区市场监管局


17.加强宣传教育

(36)组织开展全区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各街道至少举办一次文艺汇演。

区食安办

区食安委成员单位、各街道(开发区)

(37)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达80%以上,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知晓率达到80%以上,对示范创建之初率达85%。

区食安办

区食安委成员单位、各街道(开发区)

18.加强组织实施

(38)11月29日前向区食安办报全年食品安全工作完成情况。

区食安委成员单位、各街道(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