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456/2023-00258 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崇川政办发〔2022〕112号
成文日期: 2022-12-14 发布日期: 2022-12-14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川区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川区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12-15 15:14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市北高新区管委会,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市直驻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崇川区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实施意见》已经二届区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14日


崇川区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加快推进2022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减排工作,坚决遏制臭氧污染高发态势,根据《南通市关于加大污染减排力度推进重点行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通办〔2021〕59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崇川区重点行业绿色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按照“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硬要求,瞄准当前日益凸显的臭氧污染短板问题,以推动崇川高质量发展为导向,推进重点行业转型升级,深化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减排,从解决“有无”到强化“有效”,确保取得减排实效,推动产业绿色低碳发展,为“强富美高”新崇川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强化污染源头控制。在船舶、钢结构、集装箱、汽修、家具等行业推广使用水性、粉末、无溶剂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包装印刷行业推广使用水性、辐射固化、植物基等低VOCs含量的油墨。

(二)强化无组织排放控制。重点对含VOCs原辅料、产品、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露、敞开液面逸散、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实施管控,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高效收集处理、设备与管线泄露检测与修复等措施,削减VOCs无组织排放。

(三)加强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采取“应封则封,负压收集”管理措施,对于含VOCs原辅材料、产品、高VOCs含量废水、固废等应密闭储存,且配套废气负压收集与处理设施。

(四)鼓励使用先进生产工艺。鼓励企业采用全密闭、连续化、自动化等生产技术以及高效工艺与设备,减少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工业涂装行业重点推进使用紧凑式涂装工艺,推广采用辊涂、静电喷涂等涂装技术,鼓励企业采用自动化、智能化喷涂设备,减少使用空气喷涂技术。包装印刷行业大力推广使用无溶剂复合、挤出复合技术,鼓励采用水性凹印、醇水凹印、无水胶印等印刷工艺。

(五)提高废气收集效率。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或密闭空间的,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应保持微负压状态。采用局部集气罩的,控制风速应不低于0.3米/秒。

(六)提高治污设施处理效率。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造,应依据排放废气的性质以及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提高VOCs治理效率。有条件的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等,推广集中喷涂、溶剂集中回收、活性炭集中再生等,加强资源共享,提高VOCs治理效率。

(七)管控豁免培育。根据《南通市大气污染应急管控豁免企业培育方案》的要求,企业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满足下列两个特定条件中的一项即可申请大气污染应急管控豁免:(1)采用符合相关标准的低挥发性原辅料产品。(2)主要废气治理设备废气收集效率、治理效率均达到90%及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排查重点行业企业

各街道(开发区)组织辖区内重点行业企业,对照重点行业治理规范和示范典型案例,开展自查,对标找差分析存在问题并制定整改方案。各街道(开发区)加强服务指导,组织环保管家等专业机构人员上门服务,帮助企业发现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实施项目化推进,从源头替代、过程管控、末端提升方面,编排一批工程治理项目,明确项目责任单位和完成期限,总完成期限要求在2023年3月底前。请各相关街道(开发区)在12月底前报送工程治理项目。

(二)推动企业实施全过程深度治理

各街道(开发区)和区相关部门采取现场帮扶、培训指导等方式,推动企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切实提升整治质量。每月25日前报送治理项目具体进展情况,原则上在2023年3月底前完成(建设规模大的项目完成期限可适当延后)。

大力推进清洁原料源头替代。推动工业涂装行业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涂料和水性胶粘剂。包装印刷行业推广使用水性油墨、辐射固化油墨、紫外光固化光油、低(无)挥发和高沸点的清洁剂等。优先推动使用溶剂型原辅材料且治理设施低效的,先行开展清洁原料替代,对替代技术尚不成熟的,要开展论证核实,并加强现场监管,确保VOCs无组织排放得到有效控制。

全面强化VOCs无组织排放管控。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塑料制品行业为重点开展废气收集自查,重点检查车间和设备密闭情况、局部收集设施设计风压、风速及输送管道漏风情况等;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产生VOCs的生产环节优先采用密闭设备、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收集方式,并保持负压运行;对采用局部收集方式的企业,应以生产线或设备为单位设置隔间,并安装高效废气收集设施。

逐步提升废气治理末端设施。推进船舶、钢结构、集装箱、汽修、包装印刷、塑料制品加工等行业企业开展废气治理提标改造,在确保安全有效的前提下,采用高温焚烧、催化燃烧等更高效的废气治理设施,逐步淘汰光氧、等离子等单一低效处理技术。推进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采用高效密封方式和处理设施,开展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改造。

(三)核查总结深度治理成果

各街道(开发区)加快对重点项目的跟踪推进工作,加强对重点企业的日常监管和监督性监测。各单位对本次重点行业企业深度治理工作进行全面评估,总结好的做法,并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深度治理工作总结和项目汇总表加盖公章后,于2023年4月底前报送生态环境部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在促进企业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减污降碳、源头治理中的重要意义,不断发展绿色企业计划,扩大绿色企业覆盖领域,健全优化企业绿色发展的政策环境,共同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二)科学制定工作方案。根据各行业绿色转型发展特性制定工作方案,切实做到分类精准施策。以解决根源性问题,改善空气质量为导向,排出工作任务清单,要明确深度治理要求,确保稳中有进,顺利实现治理目标;充分对照各行业治理要求和规范,进一步细化赶超措施,强化源头治理,排出项目,明确时间,落实责任,确保以实实在在的行动支撑工作目标。

(三)加大政策宣传。依托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深度治理的重要意义,组织辖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积极参与,动员广大企业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主动开展生产工艺、清洁用能、污染治理设施改造,从源头、过程和末端全方位减少污染物排放,在清洁生产过程中比学赶超,营造保护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服务意识。通过开展企业环保接待日、专家培训和上门指导等形式,及时掌握企业困难和需要生态环境部门支持的事项,主动帮助企业寻求高效治污方案,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同时坚决兑现各项激励措施,助力企业绿色健康发展,共同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五)加强监督考核。区相关部门对重点企业定期开展现场检查,跟踪评估治理效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区攻坚办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实地核查各街道(开发区)治理进度和工作质量;对深度治理成效明显的通报表扬;对进展缓慢、整治不力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对在工作中“自降标准”、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重点行业深度治理源清单.docx

重点行业示范典型案例和治理指导.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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