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崇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崇川区发改委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区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2-27 11:23 累计次数: 字体:[ ]

2025年,区发改委坚持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总体要求,将法治建设与发改业务深度融合,以法治思维规范权力运行,以法治方式破解发展难题,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保障。现将本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区发改委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政治任务来抓,主要领导亲自部署,法制科统筹、业务科室配合,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做。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不断健全党组议事决策规则等规章制度,推动机构、人员、制度、工作的“四融合”,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引导全委人员在应对复杂局面、破解发展难题中锤炼本领。

二是严格学法制度,提升法治思维。构建“党组引领+支部落实+个人自学”的三级学习体系,全委人员法治意识和法律修养不断提升。扎实开展《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总体国家安全观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学习,通过专题读书班、案例剖析会、廉政教育基地现场教学等多种形式,推动党员干部在学思践悟中筑牢思想根基。注重与“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江苏先锋“党员大学习”平台相融合,线下学习与线上学习有机结合,学法用法守法尊法的良好风气日渐浓郁。

三是深化普法宣传,提升工作实效。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制定年度普法工作方案和责任清单。积极参加“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宪法日等活动,通过互动宣传提升公众参与度;全面落实“信用修复一次达”“三书同达”等要求,开展全区信用修复培训,明确告知企业信用修复流程,助力市场主体重塑信用。扎实履行价格监测等职责,落实停车收费“惠民新标准”,顺利完成130余个停车场、100余条道路共4万余个泊位收费标准“一夜切换”,切实守护城市运行“生命线”和群众“钱袋子”。

四是坚持学以致用,强化依法行政。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关于检查频次、形式等方面的要求,科学合理制定检查计划并及时对外公示。加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运用力度,推进精准检查,防止重复检查。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核。根据科室人员调整情况,新增申领执法证人员6名,完成执法队伍全员轮训。加大综合集成监管平台的使用力度,严格落实“扫码入企”制度,全年开展服务报备活动2次,进一步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活动的不必要干扰。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坚持理论武装铸魂。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带头并组织班子其他成员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特别是习近平经济思想、法治思想、党的建设的等重要论述。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党课宣讲等多种形式,引导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强化组织推进固本。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和发展改革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涉及大额资金使用、人事变动等重大事项全部做到集体研究决定,积极听取法律顾问意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从源头上保证依法决策、依法用权。确保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地生根。三是厚植法治思维护航。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同时抓好内部监督,督促班子成员严格履行法治建设责任。将依法行政贯穿于规划制定、项目审批、价费管理以及人大监督等全过程。认真落实政策文件出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等工作要求,有力推动统一大市场建设。动态调整权力清单,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推动产业发展、营商环境优化等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存在不足

一方面,法治与业务融合不深。“重业务轻法治”观念未根除,部分干部职工将法治视为业务辅助,法治思维未充分融入重大决策、日常管理全过程,工作规范性仍有提升空间。另一方面,普法宣传质效仍需提高。宣传方式传统单一,内容精准度不足,对基层群众、新业态从业者等覆盖不到位,未能形成浓厚法治氛围,法治信仰培育成效不明显。

四、下一年度计划安排

一是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始终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根本遵循,严格落实党中央及省、市、区三级关于法治建设的各项部署要求,常态化开展专题学习研讨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与法治专题培训,切实筑牢依法行政思想根基。

二是强化法治面宣传教育引导。依托“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开展形式丰富、群众易懂的普法宣传活动,聚焦发展改革领域法律法规普及,扩大普法覆盖面与社会影响力,加强重点法律法规宣传,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优良法治氛围。

三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纳入服务经营主体全过程,深入实施府院联动机制,推动涉企纠纷有序化解;持续优化市场准入机制,实现各类要素自由流通;加大政策文件更新力度,助力经营主体轻装上阵;健全完善投诉举报处置机制,高效回应企业合理诉求;筑牢市场发展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