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崇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崇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科室职能
来源: 区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5-01-07 13:41 累计次数: 字体:[ ]

崇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科室职能: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财务、保密、档案、内部安全、后勤保障、资产管理和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信息、宣传、新闻发布、舆情监测、电子政务、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机关党建、纪检、老干部、工会等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督查督办和内部考核工作以及统筹全委被考核工作;负责重要文件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

(二)对外合作办公室(一带一路推进办公室)。统筹协调全区对口帮扶、对口支援和对口合作工作;承担我区对口支援地区支援业务工作指导,牵头负责东西部扶贫协作年度任务完成和督查考核工作;承担对口合作地区有关工作的计划制定、组织协调及相关政策措施的拟订落实;统筹推进落实国家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战略和有关部署,组织全区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重要政策制定、重大规划编制,组织、指导、协调全区参与长三角地区合作与发展工作;负责牵头全区对接服务上海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军民融合发展重大项目(专项工程)和重要事项并做好申报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的重大战略和省有关部署,负责推进国际产能合作和重点境外园区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我委大宗物资物品的采购工作,承担我委对外合作与交流方面的活动的组织与安排。承担区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对接服务上海工作办公室、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发展战略和规划科(政策研究室)。负责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统筹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目标、经济结构调整政策、重大生产力布局和重大发展举措的建议,定期评估全区中长期发展规划执行情况;承担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全区开展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衔接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区发展规划;统筹全区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牵头全区产业空间布局和规划工作;负责全区经济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总量指标的平衡及重大比例关系的综合协调,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优化的战略目标及政策;提出新型城镇化规划和城乡融合发展政策建议。承担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国民经济综合和运行科(统计科)。组织拟订并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开展重大政策预研和预评估,提出宏观调控相关政策建议;统筹全区一二三产协调发展,提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并开展相关工作;提出经济安全相关政策建议;监测分析、预测预警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牵头负责全区经济运行的日常考核工作。负责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有关重要报告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

(五)固定资产投资科(重大项目建设办公室)。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参与拟订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和前期研究;负责中央、省、市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的组织、审核、转报和协调工作;按分工编制全区有关重要商品、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指导企业实施粮食、棉花等进出口计划申报工作;推动技术创新和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组织重大示范工程;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储备制度,负责省、市重大项目的组织推进、协调和考核工作,承担区重大产业项目建设推进办公室交办的有关工作;牵头负责区委、区政府交办的重点产业门类的招商引资工作。

(六)能源和资源环境科(安全生产监管科)。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综合协调工作;研究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重大战略问题,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区绿色发展相关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组织协调循环经济等重大示范工程;按职责开展能源运行调节、能源行业管理、应急保障等工作,协调能源发展和电力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统筹落实国家长江经济带发展重大战略和省有关部署,研究提出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问题和年度工作安排;负责主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承担区安委会下达的工作任务。承担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物价科。负责收费政策及改革方案的具体实施工作,提出相应的调整建议;实施涉农、涉企收费公示制度。负责省、市工业品、农产品和资源环境价格政策及改革方案的具体实施工作,并提出相应的价格调整建议;组织实施省服务和房地产价格政策和改革方案,制定区级管理的服务价格标准;负责各类案件涉案物品进行价格认证;面向社会为生产经营者、各类组织和公民提供价格政策法规、市场行情、价格预测等咨询服务;负责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商品和服务价格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成本监审及重要商品成本调查工作,依法进行其他成本监审工作。

(八)经济体制改革科。负责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工作,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拟订并组织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和经济体制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研究财政、金融政策与发展规划、产业和区域政策协调发展并提出相关建议;推进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发展,负责创业投资企业备案预审、转报等工作。组织和推动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协调解决企业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国有企业改制中的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承担区陆海统筹发展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社会发展科。综合提出并协调实施社会发展规划、政策,组织实施社会发展年度评估和形势分析;协调社会事业和产业发展政策及改革重大问题;提出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包括畜牧业、渔业)、林业、水利、气象、生态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推进全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并协调实施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政策措施;按规定权限组织有关项目的资金申请、项目审核并指导实施;按市区职能划分承担粮食和物资储备有关工作;承担区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有关工作。承担区富民增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信用建设和企业服务科(法制科)。牵头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负责全区服务企业有关工作。负责推进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相关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牵头推进全社会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组织开展公共信用信息收集和应用管理。组织起草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有关法规、规章草案。负责部门“双随机一公开”、依法行政和法治机关建设、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以及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区服务企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服务业发展科(楼宇服务科)。承担服务业重点项目可行性论证工作;推进服务业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服务业体制机制创新,组织、推进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工作,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协调推动重点企业培育,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负责服务业指标运行工作和服务业企业景气指数调查;会同有关部门推动服务业品牌化标准化建设;承担省、市级发改委服务业专项引导扶持资金项目的申报、初审工作,会同财政部门做好区服务业专项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和检查工作;负责拟订全区楼宇经济发展规划意见并组织实施;拟订和执行楼宇经济的政策措施;推动主题特色楼宇、重点楼宇、楼宇企业的培育工作;承担楼宇信息系统日常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楼宇经济日常指导、数据统计分析等工作。

(十二)国防动员综合科(人防事业科)。负责国防动员综合协调、政策法规、规划计划、动员准备、潜力资源、新域新质、网信数据、训练演练、组织实施、督导落实和人防建设管理、组织实施以及组织指导协调军事设施保护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