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调整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划入职能:
( 一 )做好全区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 推进服务业项目建设 工作。负责省、市级服务业专项引导扶持资金项目的申报、初审工作, 会同财政部门做好区服务业专项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和检 查工作。积极推进各类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
(二)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有关服务业发展及转型升级的
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区服务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规划、计划的落实、检查和分析; 编制服务业专项资金使用 计划,负责服务业专项扶持资金项目的申报、初审工作; 承担区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三) 负责全区楼宇经济的发展规划、统计监测相关工作,拟订和执行楼宇经济的政策措施。负责推动主题特色楼宇的建设工作;负责全区楼宇经济日常指导、督查等工作。
(四)负责全区项目建设考核,承担区项目建设考核推进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后续跟踪、协调、服务和推进工作。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划出职能: 拟订成品油零售体系发展规
划,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二、 机关内设机构及职能调整
设立服务业发展科,加挂楼宇服务科牌子。
承担服务业重点项目可行性论证工作;做好全区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推进服务业项目建设工作; 加快推进服务业体制机制 创新, 组织、推进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工作, 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协调推动重点企业培育, 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推动服务业品牌化标准化建设;承担省、 市级发改委服务业专项引导扶持资金项目的申报、初审工作, 会 同财政部门做好区服务业专项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和检查工作;
负责服务业企业景气指数调查;负责拟订全区楼宇经济发展规划意见,并组织实施;拟订和执行楼宇经济的政策措施; 推动主题特色楼宇、重点楼宇、楼宇企业培育工作;承担楼宇信息系统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负责全区楼宇经济日常指导、数据统计分析等 工作。
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科(重大项目建设办公室) 承担“负责全区项目建设考核,承担区项目建设考核推进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后续跟踪、协调、服务和推进工作”职能。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和资源环境科(安全生产监管科)不再承担“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