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崇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通市崇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能
来源: 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2-01-05 09:18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全区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区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区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

(二)提出加快建设全区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统筹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跟踪研判经济安全等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三)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研究、建立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有关投资政策、投资布局,指导企业投资方向。牵头负责中央、省、市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的组织、审核、转报和协调工作。拟订并推动落实全区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协调推进全区重大项目建设。负责全区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按分工编制全区有关重要商品、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粮食、棉花进出口计划。

(四)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区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区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五)统筹协调全区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全区能源发展规划、计划、政策和全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能源行业管理,按职责开展能源运行调节、应急保障等工作,协调能源发展和电力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区域内企业有序用电工作的实施,负责辖区热电联产企业的管理工作。参与协调电力运行、辖区电力项目建设中的矛盾及问题。推进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天然气综合利用等工作。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六)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贯彻国家、省、市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及重要收费标准。提出价格和收费调整的建议,并组织具体实施;依法管理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及收费。依法进行价格认证、成本监审、价格监测、价格咨询、发布价格信息等工作。

(七)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组织或参与有关经济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的起草。统筹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相关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八)负责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有关工作。

(九)组织实施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有关利用外资、境外投资和国际产能合作的政策。参与研究对外开放的有关问题,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协调全区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统筹规划全区重大产业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组织拟订全区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牵头开展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十)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推动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和沿海地区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全区新型城镇化规划;负责全区经济技术协作和横向经济联合的有关工作;做好与友好地区的联络、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对口支援、对口帮扶等工作,负责参与西部大开发的规划和协调,参与东西部合作和地区间合作交流的有关工作。参与研究对外开放、国际产能合作等问题,牵头推进实施全区“一带一路”建设工作。牵头全区接轨服务上海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区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规划。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动员、装备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动员、装备动员有关工作。按市区职能划分承担粮食和物资储备有关工作。根据区级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组织实施全区战略和应急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区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十二)承担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富民增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服务企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陆海统筹发展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对接服务上海工作办公室、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具体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移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上来,更加聚焦研究大战略、谋划大政策、分析大趋势、推动大项目。统筹改革创新,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