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统计科、法规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制订机关工作规划及各项规章制度;承担新闻宣传、政务公开、机要保密、文书档案、财务管理、统计、督促检查和后勤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党群和党 风廉政建设;统一管理机关办公用房、财产物资;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劳动工资、社会保障、 绩效管理等工作;负责拟定全局年度收支计划;指导局机关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局机关老干部工作;组织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政 策规定;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信息公开答复法制审核工 作;承担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监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和信访办理工作;组织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二)房产管理科。牵头拟订城镇房屋安全管理政策,组织推进全区危房解危;负责申报政策性住房建设改造资金;按要求做好住房保障统计工作;负责安置房规划建设、进度跟踪;协助开展集体土地产权产籍管理;指导各街道(园区)房屋产权档案管理工作等。
(三)物业管理科。负责全区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行业监管等工作;拟订本地区物业管理政策措施;负责全区拆迁安置房、保障性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小区的管理、考核和物业补贴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各类小区公共维修基金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小区物业管理用房备案;负责物业企业前期合同备案,依法处置物业从业单位违规行为;参与协调物业管理的矛盾纠纷;负责拆迁安置小区内突发事件的紧急协调处置;负责抗震减灾等相关工作。
(四)建筑行业管理科。拟定全区建筑业行业发展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贯彻执行;负责全区建筑业企业的资质动态管理;促进全区建筑企业转型升级、对外开拓市场、 参与国际工程承包;负责建筑业行业统计和年度发展报告工作;组织指导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才培养、职业教育、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工作;组织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工作;参与建设工程系列职称评审管理工作;负责建筑行业培优扶强招商引资工作;负责职权范围内全区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区建筑行业协会工作;参与区管建筑企业建筑工人工资清欠工作;承担全区建筑节能技术推广工作。
(五)安全生产监管科。拟订建筑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贯彻执行建筑安全生产技术政策;负责全区建筑业安全生产和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职能;参与全区较大等级以上房屋建筑施工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区级各类建设工程项目标准化工地、文明工地创建工作;负责全局安全生产、 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工作。
(六)房屋征收管理科。主要负责指导编制全区房屋征收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房屋征收服务机构、征收评估机构的准入管理工作;承担由区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