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担规范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编制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及年 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落实区住房政策、住房保障政策和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编制全区住房发展规划和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负责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 央和省市区住房保障资金安排工作。
(三)承担规范房屋管理的责任。负责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负责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政策和行业标准。牵头拟订城镇房屋安全管理政策,组织推进全区危房解危。负责征收行业的监督管理。拟订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编制房屋征收计划并监督实施。
(四)承担管理建筑业行业、推进建筑业发展的责任。拟定全区建筑业行业发展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负责全区建筑业企业的资质动态管理。促进全区建筑企业转型升级、对外开拓市场、参与国际工程承包。负责建筑业行业统计和年度发展报告工作。
(五)负责区管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负责区管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工作。贯彻落实建筑业技术政策。参与全区较大等级以上房屋建筑施工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承担推进科技进步、绿色建筑发展、建筑节能、城镇 建筑减排工作。贯彻落实绿色建筑、智慧建筑和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指导建筑能效测评和绿色建筑标识管理。
(七)组织指导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才培养、职业教育、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档案工作。组织对外交流与合作。
(八)负责全区政策性保障房用地和经营性地块的收储、出让工作。参与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
(九)承担全区抗震防灾等责任。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参与辖区震情会商,组织编制全区地震应急预案,参与地震现场调查和震害评估工作,组织震后建设工程的应急评估。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配合做好区管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管理工作。
(十)依法承担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配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建立建筑工地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
(十一)参与设计行业管理。参与城市设计、建筑设计、工程勘察设计工作,参与区内基本建设项目前期论证,参与区立项建设工程及住宅小区项目的扩初设计审查,参与区域内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
(十二)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区村、社区建设的责任。参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指导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全区宜居村居建设、全区传统村居保护和发展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市政和绿化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行业管理,具体负责区管建筑工程(不含市政公用和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区市政和绿化管理局牵头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具体负责区市政公用和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及区市政工程招投标、合同监管等工作。
2.与区城市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全部行政处罚权划转后,原行政主管部门不再行使已经划转的行政处罚权和相应的行政强制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使监督管理权,加强源头控制、过程监管,配合做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对行政主管部门移交的案件,区城市管理局处理完毕后,应及时将结果函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双方建立案件移送、情况通报、信息共享、协调会商等工作机制,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效能。
3.与区应急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防震减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区地震预报管理。组织全区地震群测群防工作。落实震情会商制度。拟订区级地震应急预案,建立地震应急预案管理和备案制度,指导和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地震应急预案制定工作。指导协调全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与管理工作。参与地震现场调查和震害评估工作,组织震后建设工程的应急评估。承担区防震减灾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一般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区应对一般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崇川分局(市 林业局崇川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协调开展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