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通市崇川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的2023年度崇川区区本级部分水环境治理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项目财政资金。现对2025年度崇川区代建中心代建、承建工程水土保持报告编制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后审。
2、南通新江海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南通市崇川区
(2)工作周期安排:
1)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每个工程项目接招标人通知开展工作并资料提供齐全后,20天内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编制,30天内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手续(不含网上公示时间)。
2)监测总结报告应在监测工作完成后1个月内完成编制和报送,在建工程的监测报告每季度报送一次。
3)水土保持验收:每个工程项目接到验收任务且招标人资料提供齐全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含网上公示时间)。
(3)服务期限:自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1年。
(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选择一名中标人。在服务期限内,凡由南通市崇川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负责代建或承建的房建、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单位接受南通市崇川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委托,具体以招标人委托为准,分别签订各单个建设工程的水土保持业务咨询合同。如中标人经考核达不到要求的,招标人有权另行委托其他单位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是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或事业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无不良经营行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
(3)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其他要求:未尽事宜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六、本项目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无需另行进行网上报各,各投标人须于2025年4月16日14时30分(以北京时间为准)以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南通新江海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南通市南大街129号兴胜大厦5楼),并2025年4月16日14时30分(以北京时间为准)开标。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招标文件等材料从本公告附件下载;招标文件、修改、补充公布的网址及栏目: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所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南通市崇川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江景国际11号楼8层
联系人:丁工
联系电话:0513-85728081
招标代理机构: 南通新江海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南大街129号兴胜大厦5楼
联系人:柴九玲
电话:18012880304
邮箱:1585059451@qq.com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