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川区行政审批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区行政审批局 发布时间:2022-01-18 字体:[ ]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方面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完善内部协调机制,加大管理和督办力度,对信息公开内容的时效性和保密性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另一方面我局根据实际情况,认真研究部署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进行。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崇川区行政审批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公开行政许可政府信息1358件;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受理15件,办结15件,涉及市场准入2件,涉及建设项目审批13件,其中不属于本机关答复范围的9件,予以公开的4件,属于行政查询事项的2件;政府信息公开没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5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1


 1



1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13

 1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还存在不少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尚不熟悉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和引导工作。

2、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开信息在更新维护、文件报备、监督约束等方面还存在着工作机制不健全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