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崇川经济开发区
崇川经济开发区机构设置
来源: 崇川经济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5-01-13 11:29 累计次数: 字体:[ ]

第一条 崇川经济开发区设下列职能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办文办会、综合文稿起草、督查督办、综合协调、档案管理、印鉴管理、机要保密(密码管理)、综合考核、离退休干部服务保障、物资(服务)采购管理;负责收集信息,报告有关情况,参与政策研究与决策咨询;承担信息公开、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电子政务、外事、接待服务等工作;牵头负责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开发区党史、地方志、年鉴编纂工作;负责党工委、管委会日常值班工作。

(二)党群工作局(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等深化改革工作、基层党组织(企业、机关、街道社区、社会组织等)组织体系和组织制度建设、组织人事、人才、党员干部教育、机构编制;负责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理论学习和研究、网络意识形态管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新闻宣传、舆论引导,收集分析研判舆情信息、文明创建;负责政协、统战(民族宗教事务、侨务)、台湾事务、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心下一代等工作。

(三)经济发展局。主要负责经济建设、运行与改革发展、工业和信息化、服务业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辖区企业进行管理、服务、协调和监督;根据区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编制和分解经济发展规划、计划,做好经济运行的组织、分析和监测工作,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矛盾和问题,指导和服务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负责推进项目建设;负责外经、外贸和外包等商贸流通和电子商务工作;负责物价、产业发展(文化产业)等工作;做好企业上市过程的跟踪和服务工作;做好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重大战略和省市区有关部署;负责组织实施经济普查,工业、服务业(贸易)数据统计和投资申报工作。

(四)科技和人才局。主要负责指导企业科技项目、人才、创新载体平台、知识产权的申报、协调和汇总;指导企业技术创新、产品开发,做好高新技术企业及高新技术产品、名牌产品申报工作,引导企业加快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联系、指导民营科技企业及民营科技企业的认定。

(五)投资促进局。制定开发区招商引资规划、计划和重大招商引资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招商引资项目库建设并建立招商引资信息网络以及相关工作联络网络,为各类投资者提供投资政策、投资环境、产业导向等咨询服务;负责开发区范围内投资项目引前分析研判工作;负责开展对外经济合作和招商引资项目的联络洽谈、项目签约的落实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及经济合作有关数据的统计分析;负责招商引资宣传资料制作,项目策划、包装、推介、信息编报等工作;负责体系优化,研究制定落实开发区优化投资环境政策及规定,定期组织开展投资环境测评;研究制定开发区对外开放、经济合作招商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园区管理服务等工作。根据赋权或委托,集中统一行使市场准入、投资建设、公共服务等方面行政许可和行政服务事项;对重点投资建设项目实行帮办代办;负责“放管服”改革及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组织政务服务事项流程优化、材料简化、时限压缩等工作,并对办理情况进行督办。

(六)财政审计局。负责贯彻执行财经法规、纪律和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做好财税政策研究,分析预测财政经济形势工作;编制年度财政预决算、预算调整方案,管理和监督年度预算的执行;做好辖区范围内政府性资金收入和支出的组织与管理;协助国有和集体资产的管理;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负责审计工作,配合上级专项审计调查,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负责金融监督管理,协调重点工程、主导产业和重点园区的融资工作。

(七)建设局(生态环境办公室)。主要负责城市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研究,负责土地征供手续办理,建设项目报批等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城建计划实施,负责物业管理、城中村(老小区)改造、绿化、水利(河道治理、水旱灾害防御)、人民防空等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行业环境污染防控,企业污染防控,河道污染防控,固废危协调处理等工作;负责房屋征收,居民安置,项目审计等工作。

(八)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履行以城市管理为主体的综合行政执法,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四位一体”管理工作;负责行使职责范围内的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依法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施;负责建筑垃圾管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数字化城市管理、物业管理、停车秩序优化、餐厨废弃物管理、菜市场经营管理、河长制等工作。

(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和应急管理队伍建设;建立应急协调机制;统筹应急救援力量;负责工业企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监督、管理及委托执法工作;对其他行业安全生产履行综合监管职责,协调推进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开展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等工作。

另按有关规定设立纪工委、人大工委和工会、共青团、妇联、人民武装组织。

第二条 为加强对辖区社会事务的管理,设立社会工作管理办公室,挂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由崇川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管理,主要负责社会管理、平安与法治社会建设、司法、民调、信访维稳、农业农村(征地补偿、被征地农民安置)、扶贫脱贫、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体育、卫生健康、文化旅游、退役军人事务及服务等工作。下设 3 个科室。

(一)社会事务科。负责教体、文旅、卫生、民政、社区邻里建设、卫健、残联、退役军人、双拥、科普、农贸市场及其周边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监督、五小行业管理等工作。

(二)政法和社会管理科。负责政法、信访维稳、社会治理、社会矛盾调处、治安防范、司法和反邪教工作。

(三)农业农村科。负责农经、农技、失地农民安置保障、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 设立南通市综合电子商务产业园管理办公室、南通信息技术服务产业集聚区管理办公室,由崇川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管理,主要负责园区载体建设、招商引资和运营服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