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崇川经济开发区
崇川经济开发区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和命令,依法制定和实施开发区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
(三)负责组织实施省、市总体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编制开发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产业发展规划等,编制产业发展目录,统筹产业布局。
(四)健全招商引资、创新创业制度,整合招商引资资源,搭建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平台,加强创新资源集聚,构建创新创业服务体系。
(五)编制和执行辖区财政收支预决算、税收征管、审计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六)负责房屋征收安置工作,协调落实区域内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七)负责履行以城市管理为主体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八)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
(九)通过赋权和委托等方式,集中统一行使经济管理、市场准入、投资建设、公共服务等方面行政许可审批和行政服务事项。
(十)负责社会管理、平安法治、司法、民调、信访维稳、农业农村、扶贫脱贫、社区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体育、卫生健康、文化旅游、退役军人事务工作。
(十一)协调监督有关部门在开发区设立的派出机构或分支机构履行各自职责。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