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崇川经济开发区
南通崇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 崇川经济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3-01-20 15:32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崇川区崇川开发区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崇川经济开发区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新《条例》进行培训学习,由法律顾问对《条例》内容进行了整体解读,全面熟悉掌握条例各项规定,着重加强对可能会涉及到开发区层面内容的学习领会。在人员分工调整后第一时间做好工作对接和对《条例》的学习。

二是积极主动公开。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在确保不失密不泄密的前提下,及时将本单位本年度能够公开的政府信息都予以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是依法依规办理申请公开。2022年开发区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9件,无上年结转,均按时依条例给予了回复。

四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丰富政务信息公开载体,多途径、全方位、深层次地传达和反映政府动态、政策导向、辖区治理情况等,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升政府公信力。

五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对网站下开发区栏目的日常巡查,查漏补缺。通过新媒体拓展政务公开渠道,建设更加全面的政务公开、舆论引导平台。利用信息公告栏、标语、户外显示屏等公众熟悉的形式公开政务信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六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制度规定要求,及时发布政务信息,严格把握公开程序,确保公众知情权。同时将信息公开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有效采纳合理化建议,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1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开发区在政府信息公工作方面加强了组织领导,狠抓制度建设,丰富公开内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对申请信息公开的尺度理解和把握还不够准确;主动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常态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2023年,开发区将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条例的学习,吃透精神,强化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使开发区各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