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崇川经济开发区
崇川经济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来源: 崇川经济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4-09-09 16:26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了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指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崇川经济开发区领导分工、机构职能、机构设置;

2.崇川经济开发区文件;

3.崇川经济开发区工作计划、工作报告;

4.崇川经济开发区重点工作;

5.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区政府的其他信息。

二、主动公开方式:

1.网上公开

网址:https://www.chongchuan.gov.cn/ntccqkfqn/xxgkzn/content/eb77788e-f2b6-4607-8514-4b2c033d084a.html

2.发文、公示栏;

3.其他:崇川经济开发区微信公众号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通过信函、在线等途径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南通崇川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政办负责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受理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办公地址:崇川区胜利路88号;电话:0513—85269527;传真:0513-85298332;邮编:226014。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步骤

1.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书面提出申请的,个人提出书面申请时,请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递交申请

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并通过本机关公布的联系电话确认已收到传真件。

3.申请办理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将及时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按规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报经受理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受理机构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依申请可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给予提供;

2.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

(三)收费标准

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不收费。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