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崇川区城东街道
城东街道职能配置、职能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来源: 城东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5-01-06 16:18 累计次数: 字体:[ ]


第一条 根据《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崇办发〔2020〕6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城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为区委、区政府派出机关,级别为正科级。

第三条 城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决议和工作部署,依法制定和实施城东街道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加强辖区内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领导。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建立健全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机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负责社会管理、法治社会建设、网格化服务管理、国家安全、信访维稳、矛盾调处、法律援助等工作。

(四)编制和实施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等各项规划,推动街道、社区高质量发展。

(五)健全招商引资、创新创业制度,整合招商引资资源,搭建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平台。加强科技创新,构建创新创业服务体系。

(六)负责城市建设、老小区改造、环境保护、污染防控等工作,协调落实区域内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七)负责履行以城市管理为主体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

(八)负责社区建设和为民服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体育、卫生健康、文化旅游、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通过赋权和委托等方式,集中统一行使经济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方面行政许可审批和行政服务事项。

(九)协调监督有关部门在街道设立的派出机构或分支机构履行各自职责。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城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设下列职能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主要负责政策研究与决策咨询、办文办会、文稿起草、督查督办、综合协调、档案管理、机要保密(密码管理)、综合考核、信息公开与电子政务、外事、离退休干部服务保障、接待服务等工作。牵头统筹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等工作。

(二)党群工作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深化改革、组织人事(人才)、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机构编制、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网络意识形态管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文明创建、统战(民族宗教事务、侨务)、台湾事务、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心下一代等工作。协助做好纪检监察、人大、政协等工作。

(三)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社会管理、法治社会建设等工作。负责平安法制建设、普法和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法治创建、国家安全、信访维稳、矛盾调处、依法行政、复议应诉、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工作。

(四)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负责经济建设、运行与改革发展、工业和信息化、商贸流通(外贸管理、电子商务)、服务业、招商引资(投资合作)、审计、统计、物价管理、科技(科协)、项目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及经营管理)、产业发展(文化产业)、金融监督管理等工作。

(五)城市建设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主要负责城市建设、老小区改造、绿化、环境保护、污染防控、水利(河道治理、水旱灾害防御)、人民防空、建设项目审计等工作。

(六)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履行以城市管理为主体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集中行使市容市政、城市绿化、户外广告、动物防疫、野生动物保护、城乡规划、无证无照经营等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协调配合区级相关执法机构开展联合执法。承担物业管理职责。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和应急管理队伍建设;建立应急协调机制;统筹应急救援力量;负责工业企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监督、管理及委托执法工作;对其他行业安全生产履行综合监管职责,协调推进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开展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察等工作。

(七)社会事业办公室(为民服务管理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负责社区为民服务的日常管理,负责街道、社区为民服务体系建设管理、扶贫脱贫、民政(社区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体育、卫生健康(爱国卫生、公共卫生管理、红会)、文化旅游(文联)、残联、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协助做好人民武装工作。

(八)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主要负责大数据管理、指挥调度、网格化服务管理等工作。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设立街道人大、纪检监察和工会、共青团、妇联、人民武装等组织。建立基层政协联络工作机制。

第五条 城东街道行政编制16名。设城东街道党工委书记1名,副书记2名(其中1名由街道办事处主任兼任);办事处主任1名,副主任3名,挂职副主任1名。设纪工委书记1名。按有关规定配备组织委员、统战委员、宣传委员、政法委员、人武部长。街道职能机构领导职数共21名,其中主任(局长)12名(含工会主席1名、团工委书记1名、妇联主席1名、人武部副部长1名),副主任(副局长)9名。按规定配备组织员。

第六条 整合城东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所,设立城东街道综合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8名,设主任1名(兼)。该中心不实际运行,相关职能由街道相关机构承担,人员实行统一使用、分类管理。

第七条 城东街道办事处行政权力事项按《城东街道办事处行政权力清单》规定执行,在《城东街道办事处行政权力清单》之外,禁止擅自设置或行使行政权力。

第八条 本规定由区委、区政府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九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城东街道职能机构等领导职数审核表

职能机构

主任

(局长、主席、书记)

副主任

(副局长、副主席、副书记、副部长)

备注

党政办公室

(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

1名

1名


党群工作办公室

(党建工作办公室)

1名

1名


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

1名

1名


经济发展办公室

1名

1名


城市建设办公室

(生态环境办公室)

1名

1名


综合行政执法局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公室)

1名

3名(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专职副主任1名)

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专职副主任按正股职配备

社会事业办公室

(为民服务管理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

1名

1名


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

(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

1名



工会

1名


工会主席按正股职配备

团工委

1名


团工委书记按正股职配备

妇联

1名


妇联主席按正股职配备

人武部


1名

人武部副部长按正股职配备

综合服务中心

1名


主任由街道职能机构负责同志兼任

合 计

12名

10名


备注:结合街道编制总数、科级领导职数统筹核定职能机构领导职数。

城东街道三定草案和职能机构领导职数070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