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崇川区陈桥街道
天和社区便民电子显示屏升级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 陈桥街道 发布时间:2023-06-07 17:19 累计次数: 字体:[ ]

天和社区便民电子显示屏升级项目

招标公告

江苏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称代理机构)受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陈桥街道天和社区居民委员会 (以下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就其天和社区便民电子显示屏升级项目 邀请招标。现项目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天和社区便民电子显示屏升级项目

二、项目最高限价:1.5041万元

三、项目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招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广告制作等相关服务的内容);

4、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六章)。

6、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具体资格要求材料详见本邀请招标文件第二章中“资格审查文件”

五、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

供应商需缴纳保证金/ 。保证金一律采用/形式递交,拒绝其他方式递交,保证金用信封密封好,在封面上注明“保证金”并加盖单位公章。保证金带至开标现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给采购单位。

保证金不得密封在投标文件内,未按上述要求提交保证金的供应商,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2、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成交价的10% 。

(2)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3 日内汇入采购单位账户,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 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3)成交供应商在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该项目合同并通过验收后,该履约保证金转为质保期(3个月)保证金,待质保期过后由成交供应商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后一次性付清,不计息。

(4)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的情况,采购单位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凡对本工程有意愿的,请2023年6月 14日14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www.chongchuan.gov.cn)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招标资料。

(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于2023年 6月9日15前以不记名的方式发送邮件至( QQ:1521808806 )予以提问。

(三)招标文件资料费每套售价200元,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资料费概不退还。

七、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地址:

(1)接收时间: 2023 年 6月 14日14时30分,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崇川区陈桥街道天和社区居民委员会。

(2)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及地址:

开标地点:2023 年 6月 14日14时30分,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崇川区陈桥街道天和社区居民委员会。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补充通知、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陈桥街道天和社区居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

江苏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南通市崇川区陈桥街道怡景新居2号楼(惠民路85-1号)

地址:

南通市崇川区五洲国际A幢2319室

联系人:

张君

联系人:

马继红

电话:

15851203602

电话:

15851396099

传 真

邮 箱:

QQ:1521808806

2023年6月7日

天和社区(显示屏)公开招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