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南通市崇川区陈桥街道河口社区13组农村道路改造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南通市崇川区陈桥街道河口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南通市崇川区陈桥街道河口社区13组农村道路改造工程施工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现已落实。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后审。
2、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河口村内。
(2)工程规模:约12.28万元。
(3)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1月,总工期为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签发的开工通知书为准)
(4)质量要求:合格。
4、本次招标工程共分壹个标段,招标内容:南通市崇川区陈桥街道河口社区13组农村道路改造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特别提醒:①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结二级注册建筑师、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证书,该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②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6、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后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必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5)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或在崇川区范围内有在建工程的,虽然未正式竣工验收但工程确已完工的,必须有由建设单位出具“工程已完工,同意项目经理参加其他工程招投标活动”的证明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7)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中本项目要求的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评标办法”中的“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及审查标准,前后矛盾的以《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为准。
7、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8、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自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6日(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2)地 点:南通市工农南路156号鑫乾国际广场A座2202室
(3)获取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交的资料: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9、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9时30分(以北京时间为准)
(2)递交地点:南通市崇川区陈桥街道河口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一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www.chongchuan.gov.cn)-公示公告”栏。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所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市崇川区陈桥街道河口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帅主任
联系电话:15951301516
招标代理单位名称: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路156号鑫乾国际广场A座22楼
联 系 人:杭丽娟
电话:18906296260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