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崇川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南通市崇川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南通市崇川区工信局 发布时间:2021-01-29 10:31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南通市崇川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五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0年7月30日起到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工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学习实施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南通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我局自今年7月份成立以来,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丰富功能与栏目设置,及时更新相关信息的同时做好后台维护工作,定期自查,及时整改,确保网站的正常健康的运行。2020年7月底以来,我局在区政府网站发布信息二十多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7月底以来,我局一成立,政务公开工作虽然有序推进,但仍存在一定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务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平台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等等。工信局一是以新《条例》出台为契机,持续强化能力建设。新《条例》出台后,组织工作人员深入领会新条例精神实质及具体要求。指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及时更新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优化调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栏目。二是以合理回应为重点,积极做好沟通互动。对促进经济发展、政府建设等方面的重要政策进行解读,做到发布与解读同步安排,政策背景与实施办法同时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