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崇川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南通市崇川高新产业园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 崇川区国资办 发布时间:2023-05-15 17:01 累计次数: 字体:[ ]

南通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市崇川高新产业园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南通市崇川高新产业园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项目拟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崇川高新产业园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项目

二、项目编号:NTJDCG20230310-01

三、项目需求:南通市崇川高新产业园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拟申报发行产品: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投标供应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投标人的中国证监会批准核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参见第六章)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格式参见第六章)。

6、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证明材料(提供①与投标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②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供应商在2022年5月-2023年4月连续12个月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复印件)。

7、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六章 )。

8、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六章 )。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截至本次招标公告挂网时间止,投标人已获发行人、发行人实际控制的公司债券承销资格(牵头主承销商)且债券申报未获批复和未发行完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

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组成及格式》中的资格审查文件要求。

请投标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过程中,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件为虚假或伪造,或者其他人员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参与投标,一经发现则取消投标供应商资格,该投标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将其列入采购黑名单。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如发现投标供应商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供应商承担由此带来可能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五、投标

1、投标供应商须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的资格、技术、商务报价的各项要求条款,结合项目需求提供投标文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如有各项投标资料经查实为弄虚作假的,将被列入采购人及其母公司“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文件的递交

(1)接收人:南通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开始时间:【2023】年【6】月【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崇川路1号崇川园发集团3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投标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一式二份,一份装订在资格审查文件中,另一份在投标时随身携带。

六、开标

1、开标时间:【2023】年【6】月【4】日【09】时【30】分。

2、开标地点:崇川路1号崇川园发集团3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6】月【4】日【09】时【30】分。

2、资格审查地点:崇川路1号崇川园发集团3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采购人将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项目的评标。

八、评标、路演

1、路演时间:技术标开标30分钟后开始,按现场签到顺序进行。

2、路演地点:崇川路1号崇川园发集团3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路演对象:通过资格审查的各投标人。

4、路演内容:结合本项目的特点,从发行方案及团队实力方面进行路演,限时10分钟,无路演的投标人不得进入评标环节,作无效标处理。

5、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通市崇川高新产业园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人:严女士

联系电话:15251323807

代理机构:南通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人:严建飞

联系电话:15951316430

十、招标公告期

1、本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的公告期为公告之日后起的5个工作日。

2、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hongchuan.gov.cn)上发布,敬请留意。

3、潜在供应商在获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的供应商须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发布)园发集团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项目-招标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