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崇川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崇川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来源: 崇川区国资办 发布时间:2025-01-04 10:52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崇川区国资办的信息公开服务,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编制崇川区国资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及内容

  1、区国资办主要职能;

  2、区国资办领导分工;

  3、区国资办相关工作规划;

  4、区国资办政务动态;

  5、区国资办规范性文件。

  (二)公开形式

  主要通过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如果需要,我委还将采用以下辅助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政府信息。

  2、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公共媒体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区国资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在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公开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3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南通市崇川区国资办,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邮政寄送: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邮寄至南通市崇川区国资办,邮编:226001。本机关邮政寄送渠道不包括邮政企业以外的快递公司。

3.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传真至南通市崇川区国资办,传真号码:0513—69985095,联系电话:0513—69985085。

(五)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区国资办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区国资办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它处理。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提交申请、审核、答复等程序进行。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区国资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由综合科、绩效科、企业科、资产负责。

  本机关在收到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分别情况进行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但本机关未制作或者获取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4.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公开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对不予公开的部分,应当说明理由。

  6.本机关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但是,本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

  7.申请内容不明确或缺少申请要件的,告知申请人在七日内作出更改、补充,申请人逾期未更改、补充的,视为放弃申请。

  8.同一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重复向本机关申请公开同一政府信息,已经作出答复的,告知申请人不再重复处理。

  9.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受理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答复期限内。

  10.收费标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施行。

  1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南通市崇川区国资办综合科是南通市崇川区国资办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负责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受理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办公地址:崇川区跃龙路38号;电话:0513—69985085;传真:0513—69985095;邮编:226001。电子邮箱地址:zhk@ccgzb.com(本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如需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请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提交)。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本指南将适时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