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化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第四次)
项目概况
南通市崇川区和平桥街道居家和社区养老社会化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第四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我要看→公示公告栏”栏内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9月1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南通市崇川区和平桥街道办事处(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采购人所需居家和社区养老社会化外包服务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THH2022071(ZB11)-4;
2.项目名称:南通市崇川区和平桥街道居家和社区养老社会化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第四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本项目是落实政府民生养老政策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承办运营服务采购项目,无采购预算资金,且承办运营服务价为落实政府民生养老政策的固定服务价(含政策补贴等):
(1)按照市、区拨付的社区和居家养老运营经费(以实际拨付为准);
(2)居家养老政府购买补贴(以老年人实际消费为准);
(3)居家上门服务补贴(以实际服务老年人为准)。
5.最高限价:无最高限价;
6.采购需求:为进一步组织开展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提供服务质量,更好的服务广大老年人,采购人根据“关于印发《崇川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崇川政办发〔2021〕49号)”文件精神,拟对街道下的居家和社区养老中心的承办运营外包服务进行采购,确保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有序推进,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采购人通知进场服务之日起计的3年,即2022年9月25日到2025年9月24日止。
8.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多个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竞争性磋商响应。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或在民政部门的备案证明)。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响应的供应商,请于本公告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前,到“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我要看→公示公告栏”栏内下载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
1.截止时间:2022年9月16日14时30分。
2.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和平桥街道办事处204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特别提醒:
到项目开启现场提交响应文件的人员,请有序入场,佩戴好口罩并注意个人防护,主动扫描场所码。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9月16日14时30分整。
2.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和平桥街道办事处309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本项目供应商的特定资格要求,不接受自然人作为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磋商保证金:免收。
3.项目开启活动模式:现场投递响应文件并开启模式。
4.项目样品、演示、答辩等:本项目有现场PPT演示和述标。
5.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采购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人或项目联系人提出。
6.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的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的(如涉有),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本项目中标的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7.关于优先采购:本服务项目采购不涉及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
8.本服务采购项目,无预算竞争报价和价格评审,不涉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无针对中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和绿色采购的采购政策。
9.到项目开启现场提交响应文件的人员,请有序入场,佩戴好口罩并注意个人防护,主动扫描场所码并提交书面的“疫情防控承诺书”(格式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二章第一条第13点。)
注:扫描场所码后显示有异常的的,或未提交“疫情防控承诺书”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提交的响应文件。
免责声明:各地区的疫情防控即时政策的执行,非本项目采购活动程序中可规定的事项,因此本项目潜在供应商应关注微信公众号“江海南通”,及时查看已发布或最新发布的南通市(区)相关疫情即时防控要求,并按照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执行,疫情防控咨询电话:0513-85590062。一旦出现不符合南通市(区)疫情防控要求的供应商代表,来到本项目采购活动开启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提交的投标文件,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市崇川区和平桥街道办事处;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濠锦路1号;
联系人:朱女士;
电话:0513-89012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光明南路2号江城大厦3幢3层;
联系人:戴健秋;
联系电话:0513-80100639、18806297798。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戴健秋;
联系电话:0513-80100639、18806297798。
采购代理机构: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