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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崇川区和平桥街道办事处园区项目投入初审及财务结算审核专项服务采购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来源: 和平桥街道 发布时间:2022-07-26 15:08 累计次数: 字体:[ ]

南通市崇川区和平桥街道办事处园区项目投入初审及财务结算审核专项服务采购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南通市崇川区和平桥街道办事处园区项目投入初审及财务结算审核专项服务采购项目的被邀请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招标文件后,于2022年8月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市崇川区和平桥街道办事处(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针对采购人所需的园区项目工程竣工投入初审和财务支出审计服务项目组织邀请招标采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四条的规定,诚邀采购人书面推荐的8家供应商当中经采购代理机构随机抽取的4家供应商作为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THH2022096(ZB20);

2.项目名称:南通市崇川区和平桥街道办事处园区项目投入初审及财务结算审核专项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4.服务报酬预算:

(1)项目实际服务报酬总费用由工程造价审核核减收费及财务审核两项综合组成。

(2)工程核减收费标准:按净核减金额×核减费率进行(核减费率按区审计局招标确认的初审标准3%计算)。

(3)财务审核服务报酬预算3万元。

5.最高限价:

(1)财务审核及综合专项报告等服务报酬最高限价3万元。

(2)项目实际服务报酬总费用经计算后达到29.8万元的,最高上限不超过29.8万元。

6.采购需求:采购人拟对园区项目的工程“竣工及财务”结算进行审核,并通过邀请招标的方式,委托服务供应商完成本项目需求审核,出具专项报告书。

7.合同履约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至受托项目竣工结算复审和财务结算审核完成,出具专项报告书。

8.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多个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工程造价咨询和财务审核业务。

三、邀请招标文件的获取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被邀请单位,将会获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本项目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时间:2022年8月3日13时30分至14时30分(北京时间)。截止时间:2022年8月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通市崇川区濠锦路1号南通市崇川区和平桥街道办事处五楼502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2年8月3日14时30分整(北京时间)。

2.地点:南通市崇川区濠锦路1号南通市崇川区和平桥街道办事处五楼502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本项目中标的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市崇川区和平桥街道办事处;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濠锦路1号;

联系人:赵晓燕;

电话:0513-890120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光明南路2号江城大厦3幢3层;

联系人:戴健秋;

联系电话:0513-80100639、18806297798。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戴健秋;

联系电话:0513-80100639、18806297798。

采购代理机构: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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