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南通市崇川区和平桥街道办事处(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崇川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和平桥街道选区所需毛巾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磋商响应。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THH2021100(JC28);
2.项目名称:南通市崇川区和平桥街道办事处毛巾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预算:人民币50万元(最终按实结算);
5.最高限价:人民币50万元;
6.采购需求:采购人拟对崇川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和平桥街道选区所需毛巾项目进行采购,具体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7.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的10天内完成项目需求产品的供货和验收。
8.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多个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竞争性磋商响应。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响应的供应商,请于本公告日起至开启截止时间前,到“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我要看→公示公告”栏内下载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和样品的提交
1.提交时间:2021年11月20日下午1时至2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0日下午2时整(北京时间)。
2.提交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光明南路2号江城大厦3幢3层开标室(近虹桥路与梅观路路口),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特别提醒】到项目开启现场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人员,请有序入场,佩戴好口罩并注意个人防护,主动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同时提交书面的“疫情防控承诺书”(格式见第二章第一条第12点)。
五、开启
1.开启时间:2021年11月20日下午2时整(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光明南路2号江城大厦3幢3层开标室(近虹桥路与梅观路路口),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的,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市崇川区和平桥街道办事处;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濠锦路1号;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0513-890733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光明南路2号江城大厦3幢三层;
联系人:戴健秋;
联系电话:0513-80100639。
采购代理机构: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9日
NTHH2021100(JC28) 南通市崇川区和平桥街道办事处毛巾采购项目 2021-11-9 竞争性磋商文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