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通港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单位)对其消防设施采购项目拟用询价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江苏省南通港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消防设施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3.项目预算:1.8万元;
4.最高限价:1.8万元;
5.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日历天;
7.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参与询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询价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询价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格式参见第五章)。
4.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五章)。
5.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6.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五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地点:崇川区人民政府官网;
2.方式:自行下载;
3.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崇川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概不负责。
四、响应文件提交
1.询价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开始时间:2025年5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永兴街道城港路118号前楼601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1.询价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5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询价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南通市崇川区永兴街道城港路118号前楼601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等,不再同时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承诺函、检测报告、授权等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苏省南通港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永兴街道城港路118号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方式:0513-856095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