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科技创新型企业、高成长性科技企业、科创板上市培育企业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科技局,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经科局、通州湾示范区经发局,南通创新区人才科技局,各省级以上高新区科技局: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支持科技创新型企业发展政策的实施意见》(通政规〔2020〕4号),做好2021年科技创新型企业、高成长性科技企业、科创板上市培育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的认定工作,现将有关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新申报入库企业
(一)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应为在我市范围内依法设立、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企业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并达到下列标准:
科技创新型企业: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企业列入省、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或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连续两年营业收入年均增长30%以上,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达500万元以上。
高成长性科技企业: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原创性技术,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连续两年营业收入年均增长40%以上,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达3000万元以上或估值达1亿元以上。
科创板上市培育企业:符合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关键核心技术取得突破、市场认可度高;近两年企业累计研发费用占累计营业收入比达到5%以上(软件企业达到10%以上);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5件以上(软件企业软件著作权10件以上);年营业收入超过2亿元;近两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20%。
(二)申报材料
1.南通市科创企业申报书。
2.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复印件。
3.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4.能够反映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企业营业收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果年度审计报告的营业收入与税务部门提供的营业收入不一致的,要做书面说明并加盖企业公章。
5.申报认定高成长性科技企业2020年营业收入达不到3000万元的,应提供私募股权投资机构投资占股的证明材料(投资协议、企业章程、银行进账单等)或企业估值报告。
6.申报认定科创板上市培育企业应提供符合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关键核心技术取得突破、市场认可度高的证明材料。
7.申报认定科创板上市培育企业应提供2019-2020年企业累计研发费用的审计报告,或2019年和2020年分年度研发费用的审计报告。
二、入库企业复审
1.2020年二批共入库39家企业,可申报2021年度补贴,填写《入库企业复审申报书》,并出具《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税务数据,其他复审材料见附件。
2.已入库企业申报更高级别科创型企业的,需按新申报入库企业要求进行申报。
三、有关要求
(一)组织方式
申报工作按属地化原则组织,各地主管部门负责本地企业的组织、申报材料的审核,向税务部门调取企业近三年营业收入数据进行比对,出具推荐意见,报送至南通市科技局。其中,南通高新区单独申报,其他三个省级高新区由所在市(区)汇总上报。
(二)其他事项
1.企业申报材料用A4纸打印,按封面、科创企业认定(复审)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纸质封面,平装订)。
2.各主管部门将企业申报材料、企业营业收入审核表、申报企业汇总表(纸质各一式两份),以及相关电子版报送至南通市科技局高新处。
3.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主体责任,科创企业认定(复审)申报书须经企业法人代表和财务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报送。
4.全面实施诚信承诺制。企业法人在申报时签署诚信承诺书,进一步明确承诺事项和违背相关承诺的责任。因不良信用记录正在接受处罚的企业,不得申报认定。
5.本年度拟入库企业、入库企业复审名单将在南通科技局网站上进行公示,未通过认定的企业不再另行通知。
6.本年度企业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丁一 联系电话:55018875
附件:1.南通市科创企业申报书
2. 新申报科创企业申报汇总表
3. 新申报企业营业收入审核表
4. 入库企业复审申报书
5. 复审科创企业申报汇总表
6. 复审企业营业收入审核表
7. 2020年入库企业名单
南通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