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市委全会精神,进一步突出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围绕区委一届一次、二次全会提出的“打造创新活力城和全市最优、长三角有影响的创新示范高地”的战略目标,树立协同创新的大科技观,坚持以科技创新赋能产业转型升级,更大力度推进科技创新,激发企业创新主体活力,针对当前科技创新领域的短板弱项,着力推进科技管理体制的改革创新,拟对全区科技创新体制进行优化调整,强化我区科技创新主管行政部门对科技工作的统筹协调、优化配置能力,更好发挥科技部门对科技创新牵头抓总作用,促进特色主导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具体方案如下:
一、关于管理体制调整和机构职能优化
1﹒建立崇川区科技创新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科创委”),与区科技局实行一体化运行。
2﹒设立南通“创新之都先导区”,作为全区科技创新载体平台和科创高地,位于南通市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市北高新区”)全域,区域范围约 50 平方公里。先导区内,先期规划并集中打造“科技创新核心驱动区”,将成为全区重大科技成果诞生地和重要的创新策源地,成为“科学家的家,创业者的城”。受区委、区政府委托,区科创委统一管理创新之都先导区(市北高新区)。
3﹒强化区科创委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能力,设主任 1 名、副主任 2 名,分别由相关区领导兼任;执行副主任 2 名,由区科技局和市北高新区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委员若干名,由发改委、 工信局、财政局、商务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兼任。
4﹒对区科创委赋权赋能,进一步提升区科创委对全区科创工 作的统筹、领导和协调能力,不断强化对全区科技创新工作的总 体规划设计、制度供给、政策集成、资源配置、服务创新、协调 监督等职能。重点加强六个方面的职能:
一是强化对全区科技工作的统筹协调、优化配置能力,统筹推进全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研究确定全区科技发展重大布局,参与推进科创走廊规划建设,统筹协调开发园区高新技术产业规划和科创项目。二是统筹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三是加强科技和金融结合,建立适应创新链需要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加大对企业科创板上市的培育指导力度。四是指导服务区域科技创新载体、平台、基地、人才、项目等创新体系建设,集聚创新资源,引领科技创新产业链发展。五是组织开展全区高新技术产业创新链研究分析,指导、服务重点产业领域企业的重大技术攻关。六是负责统筹创新之都先导区(市北高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二、关于区科创委内设机构、所属事业单位设置和主要职责
(一)机关内设机构。对区科创委内设机构进行优化调整, 设置为8个,分别为:办公室、资源配置科(统计科)、高新技术科、协同创新科(安全生产监管科)、科技金融科、电子信息科(产业互联网科)、高端制造科、园区统筹发展科。
1﹒设立办公室。将区科技局原办公室全部职能划入。
2﹒设立资源配置科(统计科)。将区科技局原发展计划科全部职能划入。加强“拟订全区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并协调实施;统筹拟订全区科技创新政策措施并提出全区科技创新重大专项计划建议,合理配置、监管全区科技专项资金;开展全区科技评价工作”等职能。不再保留发展计划科。
3﹒设立高新技术科。将区科技局原高新技术科部分职能划入,加强“拟订高新技术发展规划,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管理;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指导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建设,促进全区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比提升”等职能。新增“企业创新梯队培育建设”职能。
4﹒设立协同创新科(安全生产监管科)。将区科技局原科技成果科和科研机构科全部职能划入,加强“积极推动沿江科创带和科创走廊建设;组织实施科技基础设施、省重点实验室、技术 创新中心等科研平台的创新能力建设;推动长三角区域科技合作,布局全区科研院所、重大创新平台和新型研发机构的引入和管理,建设政产学研区域科技协同创新体系;对接创新活力要素,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参与相关国(境)内外人才计划引进实施”等职能。不再保留科技成果科、科研机构科。
5﹒设立科技金融科。将区科技局原科技服务科全部职能和高新技术科部分职能划入,加强“推动全区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推进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及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组织建设科技金融服务平台,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及融资工作;协调指导科创贷、苏科贷等科技金融服务”等职能。新增“提升全区创新服务团服务水平,优化科技创业投资环境;拟订科技与金融结合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工作,加大科技金融产品创新力度;加强企业科创板上市的培育指导;参与推动‘创新之都先导区’内产业引导基金设立”等职能。不 再保留科技服务科。
6﹒增设电子信息科(产业互联网科)。负责牵头对区内集成电路、产业互联网、汽车电子等电子信息产业链开展细化研究分析;拟订并实施电子信息领域专项政策,指导、服务电子信息领域的技术攻关,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牵头开展“创新之都先导区”内电子信息产业的资源导入评估工作。
7﹒增设高端制造科。负责牵头对区内海工船舶、智能装备、 工业机器人及应用等高端制造产业链开展细化研究分析;拟订并实施高端制造领域专项政策;指导、服务高端制造等重点产业领域的技术攻关,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牵头开展“创新之都先导区” 内高端制造产业的资源导入评估工作。
8﹒增设园区统筹发展科。负责对接高新区和其他开发园区、板块,推进科创载体的孵化培育、建设发展;协同推进创新之都 先导区(市北高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二)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区科创委所属事业单位崇川区生产力促进中心加挂“崇川区科技金融服务中心”牌子。主要负责推进科技创新型企业的招引和项目建设;推动科技与金融相结合,促进金融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组织实施现代农业、社会发展科技创新等工作。
三、关于人员编制、领导职数
1﹒参照区科技局已核定的编制和领导职数,适当进行调整。
核增行政编制2名、事业编制2名。因增设2个内设机构,核增股级领导职数2名。核定机关行政编制15名。股级领导职数8名,其中正(副) 科长(主任)8名。
2﹒核定崇川区生产力促进中心(区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全额 拨款事业编制19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3﹒建强区科创委领导班子,选配熟悉经济运行、金融管理和 产业发展规划的干部充实到领导班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