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崇川区狼山镇街道
狼山镇街道垃圾清洁小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 狼山镇街道 发布时间:2025-06-13 16:11 累计次数: 字体:[ ]

狼山镇街道垃圾清洁小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受南通市崇川区狼山镇街道办事处(以下称招标人)的委托江苏省江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就狼山镇街道垃圾清洁小屋建设项目组织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狼山镇街道垃圾清洁小屋建设项目;

二、项目需求:建设垃圾清洁小屋两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三、项目预算:41.5万元;

四、最高限价:41.5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总价超过最高限价无效处理。

五、服务期:30日历天

六、质量要求:合格。

七、投标人资格:

1、投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在有效期内),并具有能力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服务。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以上证书注册在投标单位);

特别提醒:

①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结二级注册建筑师、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证书,该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②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3、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后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5)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崇川区范围内有在建工程的,虽然未正式竣工验收但工程确已完工的,必须有由建设单位出具“工程已完工,同意项目经理参加其他工程招投标活动”的证明。无此证明的一律做废标处理。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的;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体要求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二章中资格后审材料组成。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及审查标准,前后矛盾的以资格后审材料组成为准。

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正式人员,(需提供①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②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人为其交纳的近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复印件)。

5现场参与投标的人必须为企业正式人员。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参见第八章)。被授权人为供应商正式人员证明材料【提供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人为其缴纳近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复印件】

6、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将项目外包、转包;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请于通知公告日起至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日前,到“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http://www.chongchuan.gov.cn/)”公告公示栏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资格后审材料、投标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开始时间:2025625930分;地址:南通市崇川区狼山镇街道办事处北楼212会议室(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401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开标后60日历天。

十、投标联系方式:

招标人单位:南通市崇川区狼山镇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1893220967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江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市北科技城永福路10号江豪大厦

联系人:王盼联系电话:18862954806  

邮    箱:13515216166@163.com


招标文件-狼山镇街道垃圾清洁小屋建设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