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公祠社区海港新村宿舍改造工程监理
施工监理招标
一、本招标项目曹公祠社区海港新村宿舍改造工程监理(项目名称)已经由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社区集体资金(资金来源),现已落实。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南通市崇川区。
2、工程规模:曹公祠社区海港新村宿舍改造工程,工程造价约150万元。
3、招标内容: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协助业主办理图纸审查和各项报批工作,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三大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及工程竣工资料审核、竣工结算资料审核等,以招标人现场要求为准。
4、监理服务期限:自施工准备阶段至保修(含缺陷责任期)阶段结束
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四、本工程监理分一个标段。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住建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且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董事长或总经理。
六、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监理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满足招标要求。
5、资格证明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监理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在以往工程中无不良记录,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8、执行《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纪违规行为防治办法》(苏建监[2004]272号)规定,投标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在以往工程中无不良记录(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9、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①投标单位与其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②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25年4月至2025年6月中任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10、本工程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11、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七、本次招标项目对投标人拟派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如下表所示:
岗位 |
人员数量 |
专业 |
持证上岗要求 |
备注 |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
1名 |
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
①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②拟派总监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董事长或总经理。 |
注册在投标单位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1名 |
注册专业为安装专业或土建专业 |
具有省级及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培训学时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常驻施工现场 |
监理员 |
1名 |
安装专业或土建专业 |
具有监理员及以上执业资格或取得监理员业务培训合格证书、培训学时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监理员须常驻施工现场 |
总 计 |
3名 |
备注:
(1)以上人员配备为最低限度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上述各项基本要求,若不满足,视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2)监理单位必须按招标人要求适时配备相应监理人员,并确保人员到位。所有监理人员均须在投标单位注册,身体健康,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当人员不能满足工程进展要求时,招标人有权要求增加相应专业监理员或更换有关监理人员。如出现中标监理单位人员不到位或不满足工程进展要求的情况,招标人有权采取加大处罚力度,要求及时整改到位等措施,直至解除监理合同,并不支付任何费用。
(3)表中所列人员的监理证书应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监理行业协会核发。
(4)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的专业以注册证书中的注册专业或所学专业(学历证书中的专业)或职称评定的专业均可。
(5)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监理人员从业管理的通知》(苏建建管〔2014〕100号)文件要求:取得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类二级注册执业资格、省监理工程师以及省监理员证书的省外监理人员,在我省只能担任监理员。
(6)投标人一旦中标后,该项目的所有投标人员原则上不得更换。
八、本工程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无需另行进行网上报名,各投标人须于2025年8月18日14时00分以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1号南通市崇川国有资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9会议室,并在2025年8月18日14时00分开标。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九、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材料从本公告附件下载;招标文件、修改、补充、招标控制价公布的网址及栏目:“崇川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公布”。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所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通市崇川区狼山镇街道曹公祠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南通市城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地址 |
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1号 |
地址 |
南通市崇川区北大街108号金域商业中心1幢8楼北区 |
联系人 |
顾主任、许忠敏 |
联系人 |
董安国 |
电话 |
13962961081、19005138560 |
电话 |
18912299056 |
2025年8月5日